《花容天下》


  • 作者:天籁纸鸢

  • 第三十八章
  • 第三十八章
      敦煌的阳关古道上,黄沙四起,风声低沉,天却格外的蓝。
      一个古城,经过历史的洗礼,多少会显得有些沧桑悲凉。
      也不知道是不是天冷的缘故,街道上的人并不很多。
      远处一家客栈中,一点青灯袅袅燃烧着。
      我加快脚步跑过去。
      想起我离开的时候不小心碰了窗外的树枝,林轩凤和艳酒两个指不定已经发现了我。我却记不住自己要做什么,只是匆促地逃离。刀也忘了拿。
      前脚刚迈进去,里面的小二挥挥手说今天打烊了。然后轰人。
      “小二哥,今天的客人中有没有一个高个子男子?他带着一帮人,长得很好看的——”
      “你没看到我这都打烊了吗?”
      “不可能,他的手下说他住这里的。”
      “说了没这个人!你要住不住?不住滚开!”
      我塞了一锭银子在他手里:“瞧您也辛苦了,我只打听打听就走。”
      “哎哟我的爷,真没这个人。我们老板今天提前打烊就是因为没生意,马上就年底了,中原的人都待家里了。你别说是个高个子男人,就是只公蚊子也没飞进来一只。”
      我只得作罢。
      出客栈以后,租了一匹马,往东北方向走。敦煌在中原和沙漠的交接处,难免干燥。没出几个时辰,雨水便淅沥落下。眼见冬天就要来到,水冷薄冻,刺得人骨子生疼。连卖雨具的人都嫌太冷缩回屋里烤火去了。
      雨先是断断续续,然后成条成片,珠帘一般模糊了视线。
      敦煌就那么一家客栈。
      重莲根本没有去过。
      经过一间间荒凉的小村庄,问过了所有客栈人家,都毫无踪迹。
      他一定是回去了。
      绕过长安和洛阳,直奔重火境。
      等抵达山脚的时候,已是几日未进食,又饿又渴,几乎晕眩。可是已经没有力气再去吃东西,直接把马拴在树上,步行跑上山。
      重火境的一切都没有改变,我直接从暗道进去。
      可是走了很久才遇到几个人。大殿几近成为华美空旷的摆设。
      只有向人打听。
      “你们宫主在哪里?”
      “宫主自从定下婚事以后基本就没再回来。小的不知。”
      “有没有看到宫主?”
      “对不起,奴婢是新来的,不清楚宫主的事……”
      “重莲呢?”
      “林公子,宫主不是一直和您在一起的吗?”
      “重莲去哪里了?其他人呢?不可能谁都不知道的!不要撒谎!”
      “林公子啊,宫主带着护法和长老离开很久了,小的真的不知道……”
      既然重莲不在重火宫,又会在什么地方?
      我离开重火宫,天杀的雨已经下了很多天。出登封,快马重回长安,最后去了重莲的旧居。
      可是,就连那里也是空的。
      飞虹桥下,河水悠悠。
      天空灰蒙蒙的,雨丝零星飘落。雨点不断在河面留下一个又一个圆,密密麻麻的圈。
      此时,眼前是雨井烟垣。
      总是想起多年前的这里。
      繁华昌盛的街道。清歌落花,京华少年。
      那一年的清晨,我站在河边等他。阳光明媚却不刺眼,透过波光一点点反射在脸上,暖洋洋的就像他垂目时留下的笑容。
      当时的我也很疲惫很饥饿,却可以在看到他的刹那变成最满足的人。
      他眉目如画,轻裘缓带。
      手放在他肩上无数次,却没有一次敢搭上去。每次看到他都会想要拥抱,也是没有一次下得了手。
      转眼间这么多年就过去了。
      同样的桥,同样的河,同样的别院,同样守候的人。
      只是大门紧关。
      雨伤旧梦,楼已空。
      却从来没有哪一刻会像现在这样,如此希望,一切回归原点。就停在那一刻。
      白马金鞍,杨花飞舞,他在晨曦中对我浅浅微笑的一刻。
      也不知是否雨水浸入眼球,整个右眼肿痛得厉害。我跑到飞虹桥下躲雨。
      刚停住脚,没了去处,身上开始发抖。
      突然想起红钉叔叔说过一句很经典的话:“自从我变成了狗屎,便没人敢再从我身上踏过去。”
      百叔叔却说:“人在江湖飘啊,哪能不挨刀啊。”
      七杀伯伯又说:“人生就像一把剑。要么刺伤别人,要么被人刺伤。”
      轩凤哥说:“你仔细看,那河里有三只叠在一块儿的青蛙。大青蛙背着小青蛙,小青蛙又背着小小青蛙。那只大青蛙就是师父,小青蛙就是我,小小青蛙会是谁呢。”
      抱着双臂磨擦了一会,红玉莲金簪掉在地上。我蹲下将它捡起,便再也站不起来。
      甚至不知道自己是为了什么而哭。只知道强忍无用,哭得整个身体都在发抖。越哭眼睛就越痛,但无法控制。
      就只记得雪芝刚长牙的情景。重莲掰开她的小嘴,看着我笑笑,然后哄着她,唤她芝儿。
      可是我最后一次见到雪芝,她却哭得一塌糊涂。
      最后一次见重莲,他在夕阳中抱住父亲头颅离开,头也不回。再也不回头了。
      到后来,声音已经沙哑,咳嗽不断,一切东西似乎都已经消失。
      只隐隐看到雨帘中,有人靠近。
      最后他停在我的面前,递了我一张手绢。我有些窘,擦擦脸颊,却看到他腰间挂的雪扇。
      抬头,愕然发现眼前的人是艳酒。
      他垂头看着我,面无表情,似乎也不那么丑了,甚至还挺顺眼。
      我站起来,道:“你跟踪我?”刚说出口,听到自己声音跟鸭子似的,扭了扭脖子。
      他不说话。
      我又突然发现他居然比我高——他没有坐轮椅。
      我指指他的腿:“你,你这是怎么一回事?”
      他依然不回话,用手绢替我擦脸。我拨开他的手:“反正都成了个落汤鸡,擦不擦无所谓的。你这腿怎么回事?”
      他轻笑道:“有什么好哭的?”
      “关你什么事?”
      “不就是少个情人,有必要这样没出息么。”
      “你懂个屁。”
      他又不答话,还是固执地擦我的脸。我不耐烦了,重重拨开他的手。他把我推到石墙上,埋头就吻下来。我一直以为他是个老妖怪,对任何事都是投入三分感情七分理性,已经到达了无情无欲的程度。但当他和我拥吻的时候,我发现这人不像我想得那样沧桑。他啃人的时候,激情得就像个刚陷入爱情的少年。
      只是他很快就被我推开。
      我擦擦嘴,又使劲擦了擦:“你有病?”
      “不管是林轩凤还是重莲,都不要想了。”艳酒吻了吻我的额头,“以后跟着我,我绝对不会伤你。”
      “光看到你的脸,我都觉得自己很受伤了。”
      “和我睡一次你就不会这么想了。”
      “恶心。”
      “我不会勉强你的,直到等你点头。”艳酒回头看看桥外,“雨停了,回去吧。轩凤还在等你。”
      我犹豫了片刻,才随他一起离开。开始我还以为自己遇到一个变态,结果路上他极少跟我说话,即便说,也是说一些比较正常的内容。
      回到天山后没几天,望植暴毙。
      林轩凤的伤好了些,病情却加重了。我在他睡着的时候给他加了几个热水袋,挪挪枕头掖掖辈子,却始终没有勇气和他说话。
      艳酒令人通知我,让我去九天寒碧谷。
      桃花已落,初雪上枝头。鞋底踩入雪地,碎裂的声音一如风吹花片。艳酒依然坐在那把椅子上——十足十的纯金,就像他衣上绣的金线。
      这一次殷赐依然在那里,只不过自己坐在一边研究符纸。我去了,他甚至连回头看一下的欲望也无。
      艳酒也不说话,我想了半天才找到话题:“原来宫主和行川仙人是挚交。”
      殷赐换了个姿势坐,却不抬头:“我是大夫,他是病人,仅此而已。”
      艳酒笑笑,不否认。这人五官没法看,但一笑起来,魅力要上升好几个点。
      我道:“原来如此。我倒是蛮好奇像宫主这样特别的人,会交怎样的朋友。”
      “我没有朋友。”
      除却重莲不看,这人的说话语速是我见过把握得最好的。有条有理,而且平和稳重。就连说出这种在寻常人听来蛮丢人的话,也都这般从容。导致我产生一种错觉:这世界上所有的人交朋友都是不正常的,没朋友才是应该的。
      “就连三岁孩童都有朋友。宫主可是在说笑?”
      殷赐道:“你也知道他是一种特别的人。他几乎什么都有,唯独缺了两件东西:一是普通人的外貌,二是朋友。前者他是如何也得不到,后者是得到了他也不想要。”
      艳酒还是笑着。
      我忍不住看看他的下半身。
      我在长安看到他走路,绝不是错觉。我深深记得那些丫鬟看他的眼神。她们在他面前可以说是百依百顺,几乎到了奴颜媚骨的程度。而要征服那么多的女人,残疾男人是无法做到的。
      可是,步疏对艳酒虽然百般讨好,却不曾露出过那样的春色。
      艳酒从来没有动过步疏?
      我曾经问过重莲,他身边的女人都很漂亮,为什么他就没动过歪脑筋。
      重莲说他没那个心思。
      我笑着说,莫非你天生就是断袖?还是说,你喜欢本少爷宠幸你?
      重莲说,有可能影响到你的女人,一定不能动。吃窝边草的兔子,要么是死了,要么就是快死了。
      我又看看艳酒。
      “我是很好奇,宫主这个椅子是为何作的。”
      这话说得别扭。但毕竟有旁人在场,对艳酒没个把握,失言难免招来横祸。
      殷赐看了我一眼,好似我是个白痴。
      艳酒会意一笑,却答道:“自然是金做的。”
      “倘或他腿要没残,那很可能是个祸害。”殷赐淡淡道,“你看他的左手无名指和食指。”
      我凑过去看看,艳酒也不躲。我道:“是很好看。”
      “谁叫你看好不好看了?我是叫你看对比。他左手的无名指比食指长出很多。”
      我愣了愣,下意识看看自己的:“我的无名指也比食指长。”
      “那是肯定。”
      “无名指比食指长得越多,越男性化。反之则越女性化。无名指越长,跑得越快,轻功越高,那等功夫也越好。”
      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艳酒对我笑的时候,我头皮有些发麻。
      还好他在装残废,该有所收敛,不然估计会变成个步行生殖器。
      我道:“真的假的?我不曾留意过。”
      “你是在怀疑一个大夫的话么?不信随便去拉一个女人看看,越是媚气的女人,食指比无名指长得越多。”
      “那步疏肯定已经没有无名指了。”
      艳酒轻笑出声:“相信你下次看到她的时候,便不会这么想了。”
      我正琢磨着回答,艳酒又道:“我听说你在问卫流空的事。”
      “嗯。”
      “你想知道什么?”
      “什么都想知道。”
      “看不出来你是个好事之徒。”
      “宫主不知道我以前就是干这行的——包打听,五十文钱小事,两百中事,五百大事。如果有什么惊人的消息那就是一两。”
      “你这消息卖得也够便宜。”
      “对我们这种囊中羞赧的小江湖来说,算是大钱。”
      我发现在江湖磨蹭,自己磨出来最多的一是脸皮二是牛皮,怎么说怎么像,那神仙一般的殷赐已经目瞪口呆地看着我。
      “卫流空的事可不是普通的秘密,你觉得值多少钱?”
      “五百两可能都有人要。”
      “卖了赚了钱,可有想过和我分个银子?”
      “那是肯定。五五还是四六?”
      “一九。”
      “哇,这么黑心?那我岂不是才五十两?”
      “不,是我一你九。”
      我哑然,光看着他。
      “你刚才不还说么,你囊中羞赧,给人五十两不是小数字了。”
      我一时间没反应过来。但渐渐的,背后开始凉起来。
      艳酒知道我不会卖这个消息。
      我不卖这个消息的原因他必然也知道。
      我早知道在这里待着迟早给他揪住小尾巴,但没料到早已入瓮。
      我擦擦额头,想他应该是不把我放眼里的,也不会对我有太多提防。
      然后他当闲磕牙,给我说了个故事,来龙去脉不算复杂。
      武当现任掌门是丹元,在他之前是须眉,再之前便是太华。
      “北宗少林,南崇武当”,这是官方对武当的地位肯定。但时下在江湖中最新潮的说法,便是“少林无发貌美,武当发美无貌”。
      最近少林弟子还俗的越来越多,实际和这个说法不无关系。
      武当弟子的发型很丑,但是人都知道,在那一簪的轻挽下,绝对可以释放出如云流水的乌发。不过头发再美也无法掩饰相貌的事实。武当历史上能看得过去的人,就只有创始者邋遢真人张三丰。从那以后尽出丑男,已经成了一条不成文的定律。
      太华道长改变了武当的形象。自他第一次出现在傲天庄,一身素白长袍,一颗额心红痣,武当山的女弟子数量增长便突飞猛进。
      但姑娘们的梦没做上多久便彻底被粉碎——太华二十岁那年便成了亲,并在两年后生了娃。
      他爱不爱自己妻子谁也不知道,也不重要。因为那桩婚事是他师叔定的,他师叔其实才是真正的武当老大。
      一个月夜,太华在玄岳门外面见到一个女人。
      可以说,他当时要知道她的名字,就不会有今日的天山。
      那个女人叫薛红。连七十的老和尚看了都会色心大发的薛红。
      薛红是有名的女盗贼。
      太华是有名的闷骚葫芦。
      她对他笑了,据说他是没有任何面部表情的。她的目的原本不是勾引他,只是顺手摸了他的东西。但她下山以后拿着他的掌门令牌,她改变了主意。
      她最擅长偷的东西,一是宝物,二是男人。
      她把最木讷最难偷的太华偷到手,也不过用了短短两个月时间。
      太华有多后悔,寻常人大抵无法想象。他一是后悔对自己妻子的不忠,二是后悔自己犯了戒律,三是后悔没有一刀解决了薛红。
      她的事闹得很大,武当山里很多人都知道。然后太华他师叔罚他向老婆跪几天几夜,又把薛红招来,把话摊开来讲。太华一脸对薛红的愧疚,薛红却笑曰那不过是露水姻缘,何必如此认真。
      薛红走得很平淡,事情处理得也很平淡。
      半年后他听说薛红和重甄在一起好几个月了。
      一年半后他听说薛红已经替他生了孩子。是个男孩,单名莲。
      两年后,薛红和重甄分开,开始过上了饲养男宠的生活。只是从那以后她再没有过孩子。
      七年后,太华的独女得伤寒成了仙。他为此哭得伤透了心,却又与薛红见面。薛红和他谈了一个晚上,没多久他便传位给了大徒弟丹元。
      之后他仍在武当,但鲜少下山。
      二十余年后,薛红死了。太华的媳妇也不幸翘了。之后他基本上是销声匿迹。
      有人说见过他最后的样子,是白发满头。
      江湖真是个可以淹死人的地方,名头这些东西也不过是叫着好听的。太华混入天山保护自己的儿子,换个名字往脸上贴点东西,他便彻底成了另一个人。
      我不知道为何他不直接去见重莲。想了想,或许是怕被杀。
      若真是这样,那他想多了。修炼莲神九式,真正需要的不是杀掉亲人,而是杀死亲人那种感觉。在那种绝望中度过无数个年月,这个变态的武功才能熬出来。
      不过,我也终于找到了和林轩凤说话的理由。回风雀观,我和他聊了聊关于薛红的事。
      林轩凤说,薛红并不是那种很千娇百媚的女人。她脾气阴晴不定,唯独在月明之夜会温和些。她爱借着月光看他的脸,抚摸他的额头说:你最俊的地方,便是这颗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