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校的女儿》


  • 作者:王海鸰

  • 第六章
  • 第六章 
      第二天是星期天,姐姐妹妹们早已知道了我携夫归来的消息。由于我的迟迟未嫁,我的“夫”是个什么样子成为了大家心中一个很大的悬念,时间越久,悬念越大,所以这天中午刚过,姐姐妹妹们全都回来了。大姐的儿子面临中考,正在紧张的复习阶段,也跟着来了;二姐是自己来的,从博山驻军医院乘了三个小时的长途汽车;三姐和两个妹妹携夫带子,半小时内相继拥进了家门,家里面顿时人声鼎沸。我叫着彭湛一块儿把从兰州带回的东西一一分给大家。比起别的女婿来,母亲对彭湛似乎有着一份格外不同的感情,许是因为彭湛没有母亲的缘故?我们家其余几个女婿的母亲都健在,包括大姐夫。彭湛很快就感觉到了来自母亲这方面的特殊关爱,日前的紧张一扫而光,趁着分东西的工夫,叫姐姐,叫姐夫,认妹妹妹夫外甥外甥女,活跃,亲热,自然;并且一个人包下了晚上聚餐的大菜,菜做得也好,博得全家上下的称赞。
      吃饭时母亲让开了一瓶五粮液,彭湛喝多了。姐夫妹夫都不擅酒,每人象征性地抿了一小杯,一瓶酒几乎全让彭湛一人喝了,直喝得他脸色煞白,神情淡漠,缄口不语,大家还没走时他就上了楼,不一会儿就睡了,呼声响得站在楼梯口都听得到。我送走了姐姐妹妹们,跟母亲说了会儿话后,也上楼了。洗完后进卧室,刚到床边,正睡着的彭湛猛地坐起:“不行,我得吐——”话音未落就欠身向外张大了嘴。我一把抓起床边的一个服装袋撑开对准了他,刚刚赶上接住那喷涌而出的黄褐色半流体,哗哗地,沫子不时飞溅到我的手上,服装袋沉甸甸地向下坠着贴住了我的大腿,热呼呼的,散发着强烈的酒味和被胃液搅拌过的饭菜味。他开始干呕,一声一声,“呕呕”地让人不忍卒听。我深知呕吐,当年乘船进岛出岛,吐到最难受时就是这种时候,这个时候胃内容物已经吐光,肠胃却仍在痉挛,再痉挛下去,就会吐胆汁,吐血。他吐了血。我去卫生间将袋子里的呕吐物倒掉,然后对了温水让他漱口给他擦脸擦脖子擦手,他平躺在枕头上闭着眼睛,软弱得一动不动。后来,他又睡了,这一次睡得平静深沉。我却没有睡好,他轻轻一动我就会惊醒,像一个睡在病孩子身边的母亲。次日醒来他第一句话是:“别告诉妈妈。”他说“妈妈”,不是“你妈”,使我异常感动。
      早饭后,按照事先安排的,我和他去英雄山看父亲。英雄山有个烈士陵园,是小时我们常被带去的地方。那里埋着许多在解放这个城市中牺牲的解放军官兵,一人一座石刻的墓碑。陵墓顺着山体的坡度而建,一排一排,排与排之间隔着松树,有风吹过,松涛声声。头几次去心中很是肃然,怀着景仰和一种莫名的羡慕,去的次数多了,也就渐渐淡了。后来政府号召火葬,有关部门顺势在这里建了座公墓,这里寻常百姓是进不去的,需有一定党政军职务,骨灰的存放秩序也要依据此人生前职务高低。每走进这里我心里都不舒服,感到一种无奈的悲哀,为了父亲。他肯定是不需要这些个的,却是身不由己;我们也是。打开属于父亲小格的小门,父亲在里面对我们微笑,那是一张他七十周岁生日时的照片,高额头,深眼窝,一头雪白的银丝浓密整齐向后梳着。彭湛静静地看了一会儿,说:“你爸爸很漂亮!”
      看过父亲,我们顺路去了烈士陵园,这也算是这个城市的一景。彭湛看过之后颇不以为然,无论对它的规模还是风格。他说如果听他的话去敦煌,他就可以带我去途中必经的高台烈士陵园看一看了。一九三六年冬,红军四方面军第五军的三千八百多名官兵与六倍于己之敌奋战二十天,最后全部战死高台,其中包括军长董振堂。彭湛让我想象一下,三千八百多人的烈士陵园,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他说:
      “董振堂那年可能四十岁不到,要能活到今天,至少是上将了,会有一栋小楼,终身配有秘书司机公务员警卫员炊事员。可是他死了。叶帅为他题了诗,”彭湛一句一字背了这诗,“英雄战死错路上,今日独怀董振堂,悬眼城楼惊世换,高台为你著荣光。”就此,他滔滔不绝地说下去,说了很久,甚至一点一点、不厌其烦、非常细腻地给我描述高台烈士纪念堂里一张年轻女护士的照片,是马步芳匪帮给照的。照片上她人已经死了,被钉在了一棵大树上,大概是为了不让她倒下。十几个持枪的男人分站在她的左右前后,兴高采烈地跟她合影。我默默听他说,但不知他为什么说。最后,他说:“董振堂早先是冯玉祥的部下,那时对自己要求就非常严格,曾向他妻子下过保证他这辈子不抽烟,不喝酒,不嫖娼,不讨小老婆,直到八年后牺牲,恪守诺言。……我父亲曾是董振堂的部下,对他非常推崇。”我想,噢,原来如此。但接下去他说的话,使我发现还不止如此。这时我们已经下了山,山下就是公共汽车站,好几路,他说别坐车了吧,走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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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好长一段时间了,我觉着活着没劲,上班,下班,吃饭,睡觉,毫无变化,也看不到什么变化的迹象。一个男人,出生于军人家庭,从小听到的看到的都是那些,受到的教育也是,有几个心里没有过英雄梦、伟人梦?当兵后转业,是对我的第一次打击,后来是父亲母亲去世,再后来是结婚生子,使我觉着所有的梦想都离我远去了,我却无可奈何。刚才说到董振堂时你用了一个词儿,‘惨烈’。惨是惨,但同时还有个‘烈’。壮烈,热烈,轰轰烈烈,都是‘烈’,千古留名万人瞻仰,也不枉来世一场,都比我这样强,有了不多没了不少无声无息庸庸碌碌,蚂蚁似的。有时睡一觉睁开眼来,躺在床上,我就盼着来场战争、地震什么的,摧毁一切改变一切,顶不济,大家一块,死了拉倒。去云南之前正是我心情最不好的时候,我决定跟小唐复婚,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决定,是因为对生活不再抱什么希望,既然是混,跟谁混不是混?男人往往是最脆弱的,不堪一击,特别是我这样的家伙。感谢命运,让我在这个时刻遇到了你。韩琳,我有很多的毛病,我非常清楚正是这些毛病使我走到了今天这步,我想,从现在起,得开始改了。第一步,先戒酒!”我抬头看他。他没有看我,说:“昨天夜里你都没怎么睡我知道。”汽车从我们身后赶过,一辆辆奔驰远去……
      雁南来了,等好久了。她刚生了孩子,还有几天才出月子,听说我回来了,就迫不及待地来了。人整个胖了两圈,更白了,白又亮,所以一见面就抢在我的前头说道:“我现在是不是像个刚出笼的发面馒头?”然后又转脸专门向彭湛解释,“刚生了孩子。”待她说完我才得空跟彭湛介绍了一下她是谁。彭湛听后主动寒暄:
      “你是儿子女儿?”
      “不理想,唉!”
      “嗨,男女都一样。要我说,女儿好,听话,对父母孝顺。”
      “是啊是啊,要不怎么说不理想。”雁南做妇产医生见多了人们的重男轻女,经常耍一些类似的把戏,几乎屡试不爽,都成习惯了。彭湛哪里知道她的这个毛病?一时语塞,借口有事出去了。
      “个头还行,”雁南看着他的背影开始评价。“看样子人也老实。听阿姨说他也当过兵父母也都是部队的?你不会为了这个就找他吧,千挑万选找了个兰州的,他是干什么的?”恰好这时彭湛回来,听到了雁南后面的话,或者说听出了她话中的意思,主动说道:“小职员,市府机关里混口饭吃。”话是笑着说的,但雁南不是小孩子。刚才同他开的那个玩笑就不太恰当,毕竟人物关系还不到那个份上,这下子又让人听见了怀疑和不恭,便非常地不自在了,脸一下子红了,由两颊开始,顷刻间红满了额头。但这种时候最尴尬的人还是我,一边是朋友,一边是丈夫,说什么?暗暗希望彭湛出去算了,用余光看他,他不仅没有出去的意思,反而坐下了。稳稳地坐在长沙发中间,欠身拿起了长茶几上的水果刀,看着果盆里的水果,说:
      “雁南吃桃子还是吃梨?”自然沉着,听不出一丝的勉强或故作姿态,让我稍稍放了点心。“都行。自己来自己来!”彭湛不让她“自己来”,从果盆里挑了一个最大的水晶梨削着,边说:“常听韩琳说起你,女中豪杰。”
      “听韩琳瞎说!”
      “做手术直做到自己生孩子前,下了手术台直接上产床,到新单位不到半年就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我没记错吧?”说着彭湛扭脸看我。我看雁南,笑:“没错!”同时为彭湛的精彩表现好不自豪。雁南脸更红了,红如熟蟹,讷讷地说不出话来,接过彭湛递给她的梨,一口接一口拼命吃。可怜的雁南,最不喜欢吃梨,一吃就胃疼,梨性大寒。
      “雁南去过兰州没有?”雁南摇头。彭湛说:“欢迎有空去玩儿,兰州是个非常有特点的城市。”
      “当然当然当然!”雁南连声附和。
      “明年去,带上孩子,我们明年买车,到时候,专车迎送,旅游全包。”我有些吃惊,彭湛对我一笑,“有些事本不想过早地说,想等有了眉目再说,今天说到这了,说就说了,雁南也不是外人。”雁南终于可以不再吃梨,专注地盯着彭湛,彭湛缓缓地,字斟句酌地说:“我的计划是,一年买车,三年买房。我和几个朋友最早打算办一个郊区养鸡厂,这个项目已经跑得差不多了,地点,合作伙伴,资金还差一点,准备贷款补齐。跑这事的过程中,学到了不少东西,决定再搞一个工艺美术厂,利用大西北独特的民俗风情,弄一帮民间艺人,制作有西北特点的工艺品,手工制作,越土越好,与旅游部门联手,把来西北旅游的外地人和老外的钱统统赚来。照此思路,同时在兰州搞肯德基分店麦当劳分店。搞工艺品是输出土的,搞肯德基麦当劳是吸收洋的,把大西北的儿童们也动员起来,充分吸纳本地资金。还有更重要的一项,养蜗牛,去海南买地,一千多块钱一平米,将来就是不想养蜗牛了,光卖地,也能卖出十几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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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湛,你这都什么时候的事?”我心里不太踏实,我不希望我丈夫为了一时的口舌之快,不负责任地瞎吹。他道“从云南回来以后”,一股热流从我心中流过。彭湛说:“目前海南那边已经有人去实地考察了;北京也托朋友去肯德基了解情况,我回去后就准备正式向单位辞职。”雁南听得眼都圆了,这在她那个生活圈子里是难以想象的事情。军队和地方说是水乳交融,事实上隔着一堵相当厚的墙。墙外的人不知里面,墙里的人不知外面。
      小英跑来叫彭湛了,中午雁南在家里吃饭,母亲让彭湛掌勺,小英已把小工的活都干完了,彭湛走好久了,雁南仍兀自感慨:“行了韩琳,后半生有指望了!”
      “没听都还没影儿的事呢,你就听他吹吧。”
      “能吹也行啊!我们家那个同志,一开口就是‘咱就是这样,就是没本事,就是窝囊,怎么着吧!’别人还没说什么呢,自己先往下出溜,也算是男人!想想就气,就没情绪,就堵得慌。你哪怕真的就这样,真的没本事,吹吹牛总行吧?吹牛都不敢吹,怕担责任。”雁南恨道。她丈夫不久前转业了,目前工作还没有落实,正好在家把雁南的月子伺候了,不想雁南还不领情。“我用得着他伺候月子?有保姆足矣!看着他一天到晚在眼皮子底下转来转去,干些保姆干的事情,我就觉着天都塌了!……你还笑!因为这个我奶水都不好了,本来特别好,吃不完。”
      “雁南,我觉着吧——”
      “你别‘觉着’!你觉不着!你哪里会知道,一个男人要是胸无大志自甘平庸起来,多么乏味叫人讨厌!”看着雁南沮丧的样子,我无法不为自己庆幸。
      我和彭湛返回兰州。
      依我是想在家里住够日子,然后直接各奔东西的,彭湛跟我商量,让我跟他一块先回兰州,态度谦和甚至谦卑,让我没法直接说不。我说:“跟妈妈怎么说?”
      “就说还有点事要办。”
      “什么事呢?”他说不出了。最后还是我跟母亲说的,说我有什么重要东西搁在了兰州,必须去取,所以得早离家几天,最后就从兰州直接返京了。看得出母亲极舍不得,家里热闹了这么些天了,我们一走,又是只有她和保姆的日子了,但她什么都没有说,母亲对我们一向体谅。在母亲点头表示同意时我难过地想,欺骗一个信任自己的人是多么容易。走前母亲又像以往那样提前好几天就开始给我们张罗了,令我心烦。从前我以为这烦是因为要离开亲人离开家又要孤零零一个人四处漂泊的缘故,但是这次跟从前不同,这次我是要同我的丈夫返回自己的家啊,为什么还是那样的不愿离开?
      我不想去兰州。如果可能,倒希望能把彭湛现在就从那个乱七八糟暧昧混乱的环境里移植出来,在母亲这里或在北京,过一种干净、健康、明亮的生活。但现在不仅他出不来,我还得去,去帮他安排,了断。后来想,他的不愿一人只身返回,还有我的不愿前往,是不是都是一种预感?
      去兰州的车票钱依然是得我出,可我已经没有钱了,没料到会有这么多的意外。只好同母亲借,借钱又得编一些谎话,看着母亲深信不疑二话不说打开抽屉戴上花镜一五一十点钱给我,我难过极了。当时是晚上,当我拿着母亲的钱进楼上卧室时彭湛自嘲:“唉,年过三十了身无分文!”
      “是啊。”我干巴巴地附和一句。对于凭什么要把钱全部都给小唐的事是再也不能提了。她说她陪他睡了七年,曾怀着那样的鄙薄觉着一个女人这样看自己看自己的婚姻是多么不自重多么庸俗甚至是贱,现在却发现这是他们双方的一个默契,一个共识,是他们关系的实质。否则,他怎么可以在已经爱上别人时又去找她,并且在解决完问题后立刻把她丢开?下午的阳光由门上方照射进来,沐浴着他们合二为一的身体……就是亲眼所见也不会更逼真更生动了吧?曾一再对自己说你学医出身应当对此事有着充分理解,在母亲家我也的确把这事给忘了,为什么一说兰州便会又想了起来?才发现它原本就没有消失它已牢牢扎根在了我的脑子里随时会幽然浮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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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到兰州时天下起了霏霏细雨,阴冷阴冷,令我心情抑郁,还有些隐隐的不安。天气变化对我的心情影响一向很大。我们下了公共汽车,小跑着进了那座有警卫值班的大院。院里静悄悄的,几乎看不到一个人影,只有房屋、树木在雨中呆立,听任雨滴冷冷地敲打。我们冒雨向我们的家跑去。突然地就明确了心情不好的原因:那个家,真的是我们的家吗?她还在吗?她要还在,我们怎么办,躲出去还是与她同居?躲出去,去哪里?我和彭湛肩并肩地跑,谁也不说话。但我知道,我心头的忧虑也正是他的。彭湛打开了房门,房间里光线很暗,上午如同傍晚,他开了灯:屋里是一片刚搬完了家后的空旷和凌乱。
      所有的东西都搬光了,沙发,茶几,电视,餐桌,椅子、冰箱……连厨房里的排风扇都卸走了,留下了一个方方的大洞,洞下面的窗台上潲进来一片雨渍;瓶瓶罐罐遍地都是,打开来看,全是空的,搬得非常细致。我们不约而同、一前一后上楼。眼前出现了奇迹:卧室里的那张床居然还在!床上居然还有一套卧具!忽然地,我明白了对方的思路。她搬走东西不是因为赌气不是为了惩罚,完全是为了她日后生活的实际需要,给我们留下的这套生活必需品,就是她冷静权衡的明证:以免惹得狗急了跳墙,去找她的麻烦,她是彻底地放弃了他了。实际情况比想象的单纯,仅是物质上的问题要好办得多。她的这种无理贪婪也彻底摧毁了她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去除了我对她所能有的全部内疚。糟糕到极点的心情稍微好了一点。彭湛的脸却仍比外面的天还要阴沉,终究是角度不同。我轻轻搂住他的胳膊,说:“没关系。”我们去食堂吃的饭,主要是陪他吃,我几乎没吃,吃不下,没有食欲。他吃了三个馒头,两份菜,一碗面汤,毕竟两顿没吃了。看着他狼吞虎咽的样子我很有感触,想,到底是男人,拿得起放得下,心胸开阔。也是在后来,后来的后来,我才了解这并不是由于心胸,而是一种个体差异。个体差异用在这里是我的一种杜撰,我的确切意思是,肉体需要之于彭湛,似乎永远占据统治地位。从食堂回来,我们收拾房间,擦,扫,刷,洗。有了具体的事情和目标,加上想到晚上不必出去流浪,更重要的是渐渐意识到这已是我的家了——尽管一穷二白四面徒壁,但却是我的了——心情开始慢慢好转,由于活动,冻得发僵的身体也开始暖和。为了抵御屋外的阴凄,我还开了楼上楼下所有房间的灯。
      房门被打开的时候我们刚好收拾到客厅,门开后,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儿被从半开着的门缝里搡了进来,同时响起一个老妇人愤怒的声音:“你们去度蜜月!玩儿!让我给你们带娃儿,不要脸!”
      只听到了这个声音,没看到人,大门就“砰”地关上了,惊魂未定的小男孩儿反身扑到门上,伸出小手去够门锁,同时大声哭叫:“姥姥!”彭湛走过去把小男孩儿抱起来,紧紧搂在怀里,亲他,不停地安慰他。“爸爸,”小男孩儿哭泣着用小手指门,“妈妈——”
      我呆呆地看着,有些眼花缭乱,目不暇接,像是在看电影,又像是在梦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