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寝室》


  • 作者:沈醉天

  • 第一章 死而复生
  • 第一章 死而复生
      2006年11月8日,艾丽丝法国餐厅。
      苏雅正饶有兴趣地望着眼前的年轻男生。
      他叫何家骏,南江大学哲学系三年级学生,长得白白净净的,留长发,戴金丝眼镜,看上去颇有点儒雅之气,言谈举止都很得体,仿佛欧美贵州家庭的年轻绅士般。
      “小雅,你想点什么?”何家骏把菜单递给苏雅。
      苏雅抿着嘴微微笑着:“随便。”
      “这里的香煎鹅肝和鸡肉沙拉都不错。”
      “你点吧,我是第一次吃法国餐。”
      “不会吧。”何家骏仿佛有点难以置信,“那你应该好好尝尝,整个南江市就这家法国餐厅最正宗了,主厨的是法国厨师。”
      何家骏招手叫来服务员,点了几个菜,又问苏雅:“喝什么红酒?”
      苏雅摇头:“我不会喝酒。”
      “那由我做主吧,来瓶波尔多红酒。”何家骏笑了笑,“这种酒味道柔顺细雅,很有女性柔媚气质,被称为法国葡萄酒王后,你不妨尝尝。”
      “好。”苏雅的笑靥在餐厅柔和灯光的衬托下显得娇艳欲滴。
      “小雅……”何家骏仿佛看傻了般,“你笑的样子,真的很漂亮。”
      “是吗?”苏雅叹息了一声,“漂亮有什么用,还不是孤家寡人一个。”
      何家骏的眼睛陡然间亮了起来:“不会吧,你到现在都没有男朋友?”
      “嗯。”
      “是不是,你要求太高了?”
      “没有啊,我要求很低的。我理想中的男朋友,肯定要博学多才,英俊潇洒,有很好的个人素养,对我能体贴入微,一生一世只爱我一个。嗯,还要家庭环境好,有房有车,事业有成。”
      何家骏喃喃道:“你的要求……还真的不高。”
      “是啊,我要求很低的。世间上最不能勉强的事情就是爱情了。对于女人来说,爱情是她们一生中最昂贵的奢侈品,要用一辈子的时间去刻骨铭心。如果勉强,不但对别人不负责,对自己更是一种伤害。一个连自己都不懂得珍惜的人,有什么资格去要求别人珍惜?所以,我认为,女人要么别谈恋爱,要谈,就要找一个真正值得去爱的男人谈,全身心地投入去谈,而不仅仅是为了寂寞或其它原因勉强自己。”
      说完,苏雅意味深长地望了何家骏一眼。
      何家骏急忙问:“那你觉得,我这个人怎么样?”
      “你?”苏雅上下打量着何家骏,仿佛在点评一个与己无关的东西般,“你还不错,学哲学,肯定有点才华。长得还凑和吧,稍微柔弱了点,但多锻炼下也可以将就。家庭背景也好,现在肯定有房有车了吧。还只是学生,当然谈不上事业,但以你的能力,将来做出一番事业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可惜……”
      “可惜什么?”
      看到何家骏猴急的样子,苏雅强自忍住笑意,摇摇头:“可惜你已经有了女朋友。”
      “谁说的?”何家骏的脸色一下子变得很难看。
      “不是吗?”苏雅仿佛很吃惊,“我同学告诉我,你是南江大学出了名的公子哥,身边的女朋友不知有多少。什么章绮雪、钱念珊、楚雁云……哦,最近的一个,叫宁惜梅,听说长得比电影里女明星都要漂亮。”
      “哪有的事!”何家骏脸胀得通红,仿佛一个擦了胭脂有戏子般,“你同学弄错了。不错,这些女孩我都认识,但仅仅是普通朋友而已。当然,我人缘不错,经常邀请朋友们一起出去玩,其中也有她们,所以容易引起别人误会。其实,我家人管得很紧的,不准我在大学交女朋友,要我专心学业。”
      “哦。”苏雅恍然大悟状,“我想也是,何市长的公子,怎么可能那样?肯定是那些嫉妒你的人,在背后说你的坏话。”
      “对!不过,我以后,也要注意点,和女生们保持点距离,免得影响不好。”
      何家骏正想表白,口袋里的手机却不合时宜的响了起来。他看了眼来电显示,是宁惜梅打来的,没接,按了中止键。
      此时,服务员已将所点的法国菜和红酒陆续端上来。
      “来,尝尝这个,香煎鹅肝,味道很美。”何家骏殷勤地给苏雅切下一块,放到苏雅的盘子里。
      苏雅却对鹅肝兴致索然。
      我真是无聊,居然和这样的人浪费时间。不知道方媛知道后,会不会笑死?
      从一开始,她就在看戏,看何家骏如何表演。
      可惜,何家骏还是让她很失望。他的演技,一点都不精彩。而且,还很低级、造作,以至于她大倒胃口。
      真不知道,那些被他以谈恋爱为名义而玩弄的女生,有没有智商。
      世界上没有凭空掉下来的馅饼。当一个涉世未深的女生遇到年少多金的男人,首先要想的不是对方有多好,而是对方究竟对自己有什么企图。白马王子的故事之所以是童话,只因在现实中发生的概率实在太低,不比中六合彩头奖的概率大多少。何况,对于很多女生来说,如果真有白马王子可以依赖,即使是六合彩头奖也会毫不犹豫的放弃。
      “怎么了?”看到苏雅郁郁不乐,何家骏关切地问。
      苏雅没有说话,抬起头,冷冷地看着何家骏,眼中再无笑意。
      何家骏有些疑惑,正要开口,手机再度响起。
      “真讨厌!”何家骏拿起手机,来电显示上依然是宁惜梅。
      看来,他不接电话,宁惜梅会一直打下去。
      “对不起,我接个电话。”何家骏拿起手机,走到餐厅门口接听。
      一走出苏雅的视线范围,何家骏就仿佛变了个人,对着手机低声喝叱:“你想干什么?不是说了我们分手了吗?”
      “我很痛,真的很痛。”宁惜梅的声音很疲惫,“我没想到,原来,割脉自杀,也会这么痛的。”
      “你……你说什么?”何家骏的心悬了起来,如果闹出了人命,别说学校,就是父亲,也不会放过自己。
      “你昨天叫我去死。我想了很久,决定为你做好这最后一件事。原以为,跳楼摔死的模样太难看,上吊又太难过,所以选择了割脉,可没想到,割脉也会这么痛的……”
      “你!你别吓我!”
      “我没有吓你。听说,割脉后,十几分钟血就会流尽,半个小时后就会死。你能不能在我临死前来看我一眼?”
      “你别做傻事,我现在就过去!你在哪?”
      “我还能在哪?当然在我们的爱巢。”
      “你坚持住,用手按住伤口。梅梅,听我说,我昨天说的都是气话,其实,我是爱你的。你千万别死,我们重新开始。我答应过你,去巴黎香榭丽舍大街散步,去日本看富士山和樱花。你等着我,我很快到!”
      “是吗?你又在骗我了。”宁惜梅幽幽地叹息着,“可不知为什么,我就是很喜欢听这样的谎话。”
      “我没撒谎,我说的都是心里话,你等着我……”何家骏真急了,他甚至没和苏雅打招呼,直接跑到自己的本田车里,一溜烟地驶进人潮汹涌的街道上。
      餐厅里,苏雅正津津有味地细细品尝法国名菜和红酒。
      没有何家骏这张讨厌的脸在眼前晃动,苏雅的心情好了许多。
      这时,她当然想不到,一直自诩为绅士的何家骏,接个电话居然会消失得无影无踪。如果知道如此昂贵的法国名菜和红酒竟然还要她自己来买单,就不会有这么好的心情了。
      坐在车中,看着一张张匆匆而过的陌生脸孔,何家骏真想不顾一切撞过去。
      这些该死的人,活该一辈子受穷!没钱干脆去挤公车多好,骑什么自行车摩托车,害得街道上动不动就堵车。
      何家骏缓缓地行驶着丰田车,拼命地打喇叭,试图想加快车速。可是,此时正是下班的高峰时期,所有的机动车辆只能慢慢地跟着前面的车流挪动。
      没时间了!
      何家骏急得直冒汗。以这样的速度,等他赶到租屋时,宁惜梅身上的血肯定流光了,就算是神仙也救不了她。
      这种时候,何家骏也顾不了身份,将小车停到路边,扬手招来一个“摩的”,避开车流从小路赶往租屋。
      “快点!”坐在摩托车上,他还一个劲地催促车手。
      已是深秋,寒冷的秋风直往他颈脖子里钻,一向养尊处优的何家骏冷得直打颤。
      “臭婊子、贱货……”在心中,他不停着咒骂着宁惜梅。他怎么也想不通,一个人,怎么会变得这么快?
      他还记得,半年前第一次看到宁惜梅时的场景。
      那个初夏的清晨,阳光灿烂,空气里弥漫着暧昧的暖意。他陪楚雁云去图书馆借书,一眼就注意到了坐在角落里独自看书的宁惜梅。
      她穿着一袭乳白色的连衣裙,全身心地阅读,嘴唇微微上翘,带着几分笑意,仿佛古典仕女般,显得特别聪慧文雅。
      何家骏悄悄靠拢,站到了她的身旁,她却毫不察觉。
      什么书看得这么入迷?何家骏凝神望去,居然只是一本线装插图版的《红楼梦》。
      多年前,四大名著中他最喜欢的就是这本《红楼梦》了,尤其是那么多性情各异的古典美女,经常出现在他幻想中的梦境中,而他,就是梦境中唯一的主角贾宝玉。
      现在,他早已不做这样幼稚的幻想了。随着对女人身体的熟悉,他越来越痴迷于原始的肉欲,那些吟诗作赋的才女也远不如魔鬼身材天使面孔的青春女孩来得实际。
      不知为什么,他却对眼前的女孩特别感兴趣。他总觉得,这个女孩,有些地方与众不同,对他有种从来没有过的吸引力。可想了好久,他还是没想清楚,她究竟哪里与众不同。
      直到楚雁云一脸醋意地走到身旁,他才顿悟。
      宁惜梅身上,没有他所熟悉的香水味。
      他终于想到了一个词:素净。
      是的,宁惜梅给人的感觉就是很素净,没用香水,没化妆,没有一个饰物。赛雪的肌肤,修长的双腿,协调的容颜,让他有种特别舒泰的感觉。
      由于楚雁云的到来,宁惜梅终于发现了何家骏。她有些羞涩,脸颊泛着些许红潮,仿佛邻家女孩般。
      就在那一刹那,何家骏有种想要征服她的欲望。
      这么纯净天然的美女,只能是他何家骏这么优秀的男孩享用。
      后来的事就显得庸俗了。在他一系列原始而有效的追求手段下,在她身边所有朋友的怂恿和纵容下,他顺利地得到了她。
      然而,没过多久,他就开始厌倦了。
      宁惜梅是个没味道的美女,她不喜欢交际,不喜欢聚会,不喜欢说话。她就仿佛一杯白开水,淡淡的,虽能解渴却没一点激情。就连做爱,她都显得很生硬,一点也不主动,仿佛只是为了完成某个工作般。
      何家骏喜欢原始的肉欲,宁惜梅却热衷精神的交流。从一开始,他们在一起就是一个巨大的错误。
      在何家骏眼中,宁惜梅不再是那个素净的古典美女,而是一个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而且,她开始变得无法理喻起来,毫不考虑他的感受,竟然阻止他和其他的女孩交往。
      本来,他还想用稍微温和点的方式和她分手。没想到,她死活不同意,还说身子交给了他,他要对她负责。
      什么年代,居然有这种思想的女孩!摆明了是想威胁他。这年头,想嫁给他踏进市长家门的女孩数不胜数,他会吃这一套?
      他随口骂了句“去死”。没想到,宁惜梅的脑袋真的是一根筋,竟然真的割脉自杀!
      还没到租屋,何家骏似乎想起了什么,叫摩托车手停下。
      然后,他左右张望了一下,看到没人注意,偷偷地从另一条小路拐进了租屋。
      这间租屋,坐落在青山湖畔,依山靠水,是一座独门独院的小别墅。半年前,他就是在这里,以过生日为名,在朋友们的帮助下灌醉了宁惜梅,和她发生了关系。后来,她正式成为他的女友后,周末经常在这里过两人世界。
      他记得,刚开始的那几天,他和她,的确很开心的。仿佛一个小家庭般,一起煮饭,炒菜,看电视,当然,还有永远休止、随时随地的做爱。
      这里的一切,都是她精心布置的。她曾经说过,这是他们的爱巢,希望他以后赚了钱能买下来。
      她真傻得可爱!
      在何家骏的计划中,她的所谓“女友”身份根本就不会超过一年。
      已是黄昏,天色渐暗。
      “梅梅?”
      何家骏走进租屋,大声叫道,可没人回答他。
      房间里有些黑,影影绰绰,让人莫名的惊悸。
      不会吧,来晚了?
      何家骏没有多想,疾步走过去推开卧房的门。
      他看到了血。
      殷红的、鲜艳的、缓缓流动着的血。
      他从来没有看过到这么多的鲜血,几乎覆盖了卧房里的所有地面。
      浓浓的血腥味刺激着他的鼻子,让他想要呕吐。
      宁惜梅就这样平静地躺在床上,左手无力地下垂着,血液“滴滴答答”地滴落在地面木板上,顺着地势缓缓流淌。
      她的脸,特别的苍白,特别的干瘪,仿佛一具被风干的木乃伊。
      何家骏终于没有忍住,扭头跑了出来,钻进卫生间一顿狂吐。
      然后,他跌跌撞撞地跑出租屋,深一脚浅一脚地瞎走。
      秋风飒飒,何家骏的脑袋被寒风一吹,冷却了许多。
      宁惜梅的死已成事实,现在要做的是如何善后。所幸的是,今天是周六,他还有足够的时间来公关。
      派出所、新闻媒体、南江大学……这些地方,都要事先打好招呼,要将事情控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里,要禁止一切媒体的传播。否则,会给父亲的事业带着阻碍,说不定某些政敌会借机来诋毁父亲。
      所以,他不能留下一点痕迹,让别人有证据证明他和宁惜梅的关系。
      何家骏冷静下来,他决定再回到租屋,取走里面所有的相片。
      想到宁惜梅临死的模样,他不禁打了个寒颤。原来,死人的模样,是那么的可怕。就在几天前,她还活灵活现,笑靥如花,现在却成了一具发臭的尸体。
      他壮着胆子,战战兢兢地回到租屋。
      此时,天色已暗。
      他怕引起附近的人注意,没敢开灯,借着手机屏幕的荧光搜寻自己的相片,统统装到兜里。
      突然,他听到一阵歌声。
      是女人的歌声。
      歌声很轻,曲调悠悠,说不清道不尽的凄凉和寂寥。
      “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怎么声音那么熟悉?
      是邓丽君的《独上西楼》?
      不,是……是宁惜梅的《独上西楼》……
      她不是死了?
      何家骏脚有些发软,险点连站都站不住。
      他终于想起来,最初的那些日子里,宁惜梅最喜欢唱的就是这首歌曲。
      隐隐约约,身后传来脚步的声音。
      很轻,很柔,有种说不出的灵动,仿佛一个跳跃着的小女孩般。
      不,不是宁惜梅的脚步声。记忆中,宁惜梅是那种很安静的女孩,就连走路,也是很优雅的,绝不会这样如小女孩般蹦蹦跳跳。
      “哒、哒、哒……”声音越来越大,分明走到了身后。
      然后,声音停止了。
      她似乎就站在何家骏身后。
      一股冷气,从脚底直冲脑门,身体开始情不自禁地微微颤栗起来。
      背后,究竟站着什么?
      是人,还是鬼?
      何家骏不敢出声,僵硬地站在原地。
      屋子里静悄悄的,静得只剩下他自己心跳的声音。
      他侧耳听了听,身后没有一点声音。
      难道,只是幻觉?
      是自己太紧张了?
      没事的,她已经死了。不关我的事,她是自杀的。
      何家骏在心中安慰自己,慢慢地平复慌乱的情绪。
      空气中依然弥漫着淡淡的血腥味。
      他小心翼翼地转过身子,睁大了眼睛望过去。
      然后,他的瞳孔急剧放大。
      卧室的床上,空空如也。
      宁惜梅的尸体,不见了!
      地板上的血液已经开始凝固,变成深褐色的血块,如一块块黑色的泥土般。
      怎么回事?
      何家骏险些晕眩过去。
      慌张中,他似乎看到门口有个白影一闪而过。
      那位置……那位置,就是刚才他听到脚步声停止的位置啊!
      何家骏再也忍不住,大叫一声,踉踉跄跄地夺门而逃。
      他的身影,很快就消失在苍茫的黑幕中。
      这时,他根本就没注意到,在他的身后,一个白影躲在黑暗的角落里轻蔑的讥笑。
      白影摇了摇头,轻飘飘地“走”回租屋。
      其实,那不能说是“走”,更像是“跳”。 她的膝盖,似乎不能弯曲,两条腿更像圆规的两个支脚般,虽然没有电影中的僵尸那么夸张,却也让人油然而生出一种恐怖感。无论怎么看,这也不是一个正常人的行走方式。
      白影关上了门,又开始哼起了歌曲:“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灯亮了。
      灯光下,白影的模样清晰地显示出来,赫然就是宁惜梅。
      她的脸色,和何家骏所看到的没有两样,如木乃伊一般特别的苍白干瘪,明显是失血过多的症状。
      她走到镜子前,对着镜子细细审视自己,皱了皱眉头,似乎很不满意自己的模样。
      头发也乱了。
      她拿起梳子,轻轻地梳理长发。
      手腕上,赫然有道伤口,已经止血结疤了,在白皙的肌肤上显得特别显眼。
      宁惜梅梳得很有耐心,仅仅靠一把梳子,她竟然梳出了一个发髻,挽了起来,后面再缠了两条辫子,看上去颇有些复古的味道。
      然后,她开始轻轻抚摸自己的脸。看得出,她对自己的脸有些失望。
      其实,她的脸型,本来很好的,瓜子脸,小巧微微上翘的嘴,水灵灵的眼睛,沉静的时候典雅文静,活跃的时候乖巧俏皮,不比网络上那些校花逊色多少。
      可惜,现在,她的脸色,实在太差,一点水色也没有,仿佛一具毫无生命的死尸般,实在让人恶心。
      宁惜梅轻轻地叹了口气,随手拿起茶壶,仰头对着壶口喝茶。那只茶壶,起码装了两公升的水,相当于七八瓶矿泉水,她却断断续续地全部喝光。
      整个人,仿佛充了电一般,突然间红润了许多。虽然,脸色还是有点苍白,却不再干瘪,甚至隐隐有了几丝血色。
      她张了张口,开始说话:“宁、惜、梅。”
      她说的是自己的名字,却说得很拗口,似乎有些口吃,连音也没咬准。
      而且,她还在租屋里一步步来回,仿佛在放慢镜头般,尽量让身体保持平衡。
      宁惜梅就这样反复练习着,练习了十几分钟,这才稍稍满意。
      然后,她熄了灯,关了门,慢慢地走出租屋。
      五分钟后,她出现在青山湖畔的小路上。
      和许多地方一样,南江市的夜晚比白天更加绚丽多彩。五彩缤纷的霓虹拼命地粉饰那些坚硬冰冷的建筑物,在阳光下被压抑的各种欲望尽情泛滥,到处是一片莺歌燕舞。
      天色并不好,没有月亮,没有星星。灯光照不到的地方黑漆漆一片。
      宁惜梅抬头看了看天空,嘴角露出一丝古怪的微笑。
      “雨。”
      这次,她把音咬准了。
      果然,很快,天空就飘起了剪不断理还乱的霏霏小雨,带着些许凉意,轻快地飞舞在她的脸颊上。
      她似乎很享受这种感觉,竟然哼起了歌曲,欢跳着在雨中漫步。
      “宁惜梅?”
      她微微怔了怔,似乎有人叫她的名字。
      转过身,看到一个年龄相仿的男生,站她身旁,眼神怪异地望着自己。
      “真的是你?”
      宁惜梅没有说话,打量着眼前的这个男生。
      他个头比常人稍高些,估计一米七八左右,体型是这个年龄男孩普遍性的瘦削,却并不让人感觉柔弱,相反有种如剑一般的锐气。他的脸棱角分明,看上去坚毅沉着,很容易让女生产生好感。
      “你不认识我了?我是杨皓轩啊,何家骏的同学。”
      “嗯。”宁惜梅含含糊糊地应了声。
      杨皓轩关心地问:“你……你是不是有什么事?”
      这么冷的秋夜,又下起了雨,宁惜梅竟然只穿着一袭白色连衣裙独自在湖边散步。再联想到何家骏那个花花公子的性格,杨皓轩担心宁惜梅想不开做傻事。
      “你和何家骏吵架了?”
      宁惜梅摇摇头,仿佛孩童一般侧着脸睁着一双明眸好奇地望着杨皓轩。
      虽然对宁惜梅没有想法,但被她这样一直看着,杨皓轩也有些窘迫。
      “这小子!”杨皓轩掏出手机,拨打何家骏的电话。
      电话响了很久才接通。
      “家骏吗?你在哪?”
      何家骏的声音有气无力:“我在家休息。有什么事?”
      杨皓轩有些奇怪地说:“这么早就回家,不像你性格啊?”
      “我身体有些不舒服,要早点睡,没事我挂了。”何家骏很不耐烦的声音。
      “等下,我和你说件事。我在青山湖畔,遇到了宁惜梅。她一个人在街上淋雨。你们俩,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你说什么?你遇到了宁惜梅?”何家骏的声音在颤抖。
      “是啊?”
      “她……她……她和平时有什么不同?”
      “没什么不同,就是脸色苍白了点,心情似乎也不好,穿得也很少。你们俩,是不是吵架了?”
      “没……没吵架……”
      “你要不要和她说几句?”
      “不用了,我要睡了!”没等杨皓轩反映过来,何家骏就挂掉了手机。再打,手机已经关机了。
      杨皓轩苦笑,转眼看到宁惜梅幽幽的眼神,暗自揣测两人肯定出了问题。
      “要不,我送你回学校?”
      他始终有点担心,怕宁惜梅做傻事。据说,她是个很纯情很古典的女孩。而他的那位同学,恰恰是很多情很现代的男孩。从一开始,他就不看好两人的感情,只是,碍于同学关系,他不好多说什么。
      宁惜梅依然没有说话,而是点了点头。
      杨皓轩脱下外套,披在宁惜梅身上:“别淋雨了,小心感冒。我们去对面打车吧。”
      “好。”宁惜梅总算说了一个字。
      杨皓轩吐了口气,之前,宁惜梅一直不说话,害得他紧张老半天。
      “走吧。”
      他跨步往前走,走了几步,又停了下来。
      原来,宁惜梅走得很慢,还是保持雨中散步的那种节奏。
      他只好放慢速度,和宁惜梅齐肩并行。
      幸好,雨不大,否则,以这种速度行走,两人不淋成落汤鸡才怪。
      不远处,就是过街的地下通道。挨着石梯下行,很快就到了地下通道的三岔口。
      杨皓轩正要拾梯而上,突然听到“叮”的一声叮当响,清脆入耳。
      原来,在石梯的角落里,躺着一个老头子,穿着破棉袄,戴着一副墨镜,地上铺了张纸,上面写着“揣骨听声”四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