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宫蛛》


  • 作者:鬼马星马雨默

  • 第二章 2008年3月7日
  • 第二章 2008年3月7日
      “姐,你看怎么样?”赵依依穿着件袒胸的白色婚纱跑到邱元元面前,笑逐颜开地转了个圈,“漂亮吗?”
      “真漂亮。”邱元元赞叹道,“这就是李震给你设计的吗?”
      赵依依的未婚夫是一个服装设计师。
      “对啊,这是A款。还有一套B款明天送来。我觉得这套什么都好,就是胸口开得太低了,妈妈看到一定觉得太暴露了,不让我穿。”赵依依低头看着领口抱怨道。
      “老实说,我觉得这套妙就妙在这里,你身材好,稍微开低点没关系,只要李震觉得没关系就行了。”邱元元靠在梳妆镜前,从烟盒里抽出一根烟来塞在嘴里,刚想点上,双胞胎妹妹赵依依就叫起来:
      “你搞什么?妈妈在呢!”
      “她上午不是去见李震的妈妈了吗?怎么还没走?”邱元元赶紧把烟从嘴里拿了下来,她看看腕上的手表,“现在是9点,开车过去要3个小时,难道她想在李震家吃饭?”
      “改时间了,改在下午两点了,李震妈妈说要逛百货公司,让妈妈陪她挑选婚礼上穿的衣服。”赵依依在镜前喜滋滋地端详着自己,忽然问道,“对了,袁之杰来不来参加我的婚礼?”
      这个名字让邱元元的心微微刺痛了一下。
      袁之杰原是她的男朋友,三周前,他们分手了。
      “应该会来,他答应的。”邱元元心情烦躁地说。
      “我说,你们到底是为什么分的手?”赵依依在镜子里观察着姐姐脸上的表情,小心翼翼地问道。
      “他说他找到了他的真爱,就是这样。也不怪他,其实这些年,我们的关系一直没什么大的进展。我为他高兴。”
      “难道是他提出的分手?不会吧?”赵依依转过身来,一脸难以置信。
      “是的。”
      “他认识那个女的多久跟你分的手?他不会脚踩两条船吧。”
      “一天。”邱元元说出这两个字的时候,心里隐隐觉得有些难过,但马上又替袁之杰争辩道,“这跟时间长短没关系,关键是,他终于找到了对的感觉,他对她有感觉。”
      “难道他对你没感觉?”
      “有,不过他喜欢我的时候,其实还很年轻,也许还不够成熟。别怪他,我一点都不生气,他对我很坦诚,从一开始就是这样。他还给我看了那女孩的照片,比我漂亮温柔,老实说,我理解他的选择。没有哪个人的女朋友是碰到周末就去练习射击和跆拳道的,而且我还抽烟,喜欢飙车,我挣得也比他多,另外他妈妈也不喜欢我,总而言之,我们的分手是必然的。我很高兴是他提出来的。”邱元元耸耸肩,虽然两人分手,她也伤心过一阵,但在彷徨了三天后,她最终还是看清了自己的感情。袁之杰离开她,她难过的不是失去了他,而是觉得失落,觉得自尊心受到了伤害。这应该不能算爱情,她想,所以,现在她决定好好做他的朋友。
      “你还喜欢他吗?”赵依依一边脱下婚纱,一边问她。
      “依依,我很喜欢他,但也许仅仅是喜欢而已,他结婚的时候,我愿意给他的新娘当伴娘,还愿意借钱给他,如果他需要的话,真的。”邱元元把妹妹的婚纱扔到沙发上。
      “哦,你真是我见过的最大度的前女友了。”赵依依笑着说。
      “我本来就很潇洒。我得走了。今天的事好多。”她把口红、香烟、手机和车钥匙通通丢进包里。
      “你去哪儿?”
      “当然是去上班。今天中午还得跟一个警察见面。”邱元元脑子里闪过一个人影。
      “警察?什么事?”赵依依问道。
      “可能跟某个案子有关吧。那个警察在电话里没具体说。”
      “找你是对的,你的节目是探案的,说不定某个凶手是你的听众。”赵依依见她准备往外走,拉住她恳求道,“你等等,载我一程,我跟你一起走。”
      “干吗不叫李震来接你?”
      “我要给他个惊喜。”赵依依哈哈笑着奔进了里屋。
      广播电台楼下的休息室里,岳程远远看见一个身材苗条,穿着褐色毛衣,手里夹个小巧公文包的年轻女子快步朝他走来,他料想这就是前一天他的手下罗小兵联系过的那个电台女主播。“走路像风,看人的眼光像钉子,总之,不太好对付。”罗小兵这么评价只见过一次面的秋河。
      “你好,我是秋河。”她风风火火地走到他跟前,跟他握了握手。
      “你好,我是岳程,我跟你通过电话。”
      他凑近打量了她一番,皮肤很白,五官分开来都不算出众,但拼在一起还凑合;就像罗小兵说的,她的目光很锐利,但跟女警察不同,她的目光不会令人想起冷冰冰的手铐、狭小的审讯室或潮湿的监狱,她会令人想起的是牛仔、烈酒、摩托车和夜空中的滑翔机,有趣的是,她穿得却很淑女,毛茸茸的褐色毛衣称得她线条柔和,肤色粉嫩,但他认为这种包裹在时尚外衣下面,若隐若现的锋芒,才最为引人遐想。
      “我知道,刚刚我们头儿又跟我说了一遍要好好跟你合作。”她迅速点了点头,随后在他面前坐下,他注意到她穿了双长统靴,靴子上交错在一起的无数根鞋带,让他看得头晕目眩,他怀疑她是否有耐心绑那么多鞋带。这时候她说:
      “为什么我们不在楼上的办公室见面?却要在这里?”她显然不太高兴,这岳程能够理解,从她18楼的办公室走到底楼的休息室至少需要五分钟,看她的样子就知道,她不是个喜欢把时间浪费在乘电梯上的女人。
      “因为楼上人太多,不方便详谈。”岳程说。
      她立刻就接受了他的说法。
      “好吧,请告诉我,我能为你们做什么?”她问道。
      “是这样的,最近本市发生了一起连环杀人案,凶手自称‘一号歹徒’,是个非常危险的人物,他已经连续杀了25个人了。他每杀一个人,就会给媒体寄一封信。几天前,他给你们电台写了封信,说他最喜欢听你在每周六下午五点主持的那档探案节目,他在信里提供了一个案子,希望你们能在电台里播出,让听众参与猜谜,如果有人猜中了,他就告诉警方一条关于下一个被害人的线索,以此作为奖励。另外,他还希望他的一个老朋友来广播电台作嘉宾,”岳程仔细观察着秋河的表情,发现她对自己的话非常感兴趣。
      “一号歹徒?名字倒不错。”她没有表示恐惧和惊讶,也没有义愤填膺地咒骂凶手,只不过像评论电影人物那样说了一句。
      他刚想提醒她事情的严肃性,就听到她像吃了大亏似地说。
      “但是,我怎么没收到那封信?他到底是寄给谁的?我怎么不知道?!”
      “他寄给了你们的总编室。”他说。她的表情让他觉得很有趣。
      “总编室?”秋河黑白分明的眼珠左右移动了两下,“既然他是我那个节目的热心听众,那应该很熟悉我,那他为什么不寄给我?却要寄给总编室?”
      她像在吃醋,但这个问题,他倒还没有想到过。
      “你不觉得奇怪吗?”秋河问道。
      “是有一点,但这说明什么?”他意识到她想表达自己的观点。
      她掏出香烟,塞了一根在嘴里,接着像他的哥们一样,把烟盒丢到他面前,他不客气地抽出了一支。
      “你想到了什么?”他给她点上烟,两人坐在休息室吞云吐雾起来。
       “你知道吗,其实寄给我们的信虽然我们都会看,但多半到最后都会用碎纸机切成碎片后扔掉。即便是那么有趣的信也不例外。”她手夹着烟,抽了两口,想了想笑了。
      “为什么?”他注意到,她用了一个词——有趣。
      有趣吗?难道她不觉得恐怖?
      “因为大部分信其实都差不多。如果今天不是你跟我说这些,我收到那封信,也会看过之后扔在一边的,因为我会认为那不知道是哪个疯子写来的。我们根本不会用他提供的案子,更不会相信他说的话。”她注视着他,意味深长地停顿了一下说,“所以,他才会寄给总编室。”
      “你想说什么?”他还没完全反应过来。
      “他了解我们这里的情况,他知道他的信到我们手里将会有什么命运,”她自顾自地一笑,接着又问,“他是寄给总编室某个人呢?还是就寄给总编室?”
      他不知不觉被她的话题吸引了。
      “信封上只写着总编室郑小优收。”
      “郑小优是总编室的秘书,两周前因为身体不好请长病假回家了,现在的秘书不是她。”她翘起二郎腿,满不在乎地深吸了一口烟说,“那个写信的人,他知道他的信如果寄到总编室就会有人仔细看,知道总编室有秘书专门管收发信这号事,也知道郑小优这个名字,却不知道郑小优已经不上班了,这说明他不是我们这里的人,否则怎么会不知道小优回家了呢?但他又来过这里,了解我们这里的情况。我想来想去,只有一种人符合这三个条件。”
      “哪种人?”
      “嘉宾。”
      他觉得她好像是替他的脑子打开了一扇天窗。
      “嘉宾怎么知道郑小优的名字?总编室跟你们不是一个办公室的吧。”
      “门口走廊里有各科室员工的照片和名字,他做完节目回去的时候,在等电梯的时候就能看到。”
      “他怎么知道郑小优会认真对待这封信?”他追问了一句。
      “我们可能当着嘉宾的面议论过。郑小优工作卖力得像头牛,对什么很较真,老总喜欢她,有时候她会仗着自己是总编室的秘书对我们的节目指手画脚。”秋河好像很看不惯郑小优,她皱了皱鼻子。
      “那么你们的节目到目前为止,曾经有过多少个嘉宾?”他预感到这范围也不小。
      她似乎马上就看出了他忧虑,笑了笑说:
      “不多,我们的节目才做了七十六期。”
      “每期有几个嘉宾?”
      “两个嘉宾。一个是法律界或警界的专业人士,另一个是普通嘉宾,歌手、作家、演员、工人、厨师、什么人都有。”
      那就是说有将近160个嫌疑人,他倒抽了一口冷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