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秘档案》


  • 作者:夜不语

  • 尾声
  • 尾声
      在新宿舍的一零一室楼下,挖出了一具女尸。
      那个女孩名叫周铃雨,十七岁,本校的高三生,品学兼优。她的尸体透过法医鉴定,确定死亡时间在两个月前,是自杀。
      恐怕,召唤来的镜仙就是她的鬼魂吧。
      经过调查,我和林芷颜发现,她曾经有一个男朋友,街头的小混混。有一次来学校看她的时候,顺手牵羊在学校里偷了一支手机,不巧被保安抓到了。
      年轻人总是喜欢热闹,更喜欢一窝蜂的做一件事情,特别是压力很大的高三生。
      那个学校,几乎所有人都窜出了教室,对那个小混混进行殴打,场面混乱得完全无法制止。周铃雨哭着,跪在所有同学,同校朋友面前,恳求不要再伤害她的男友,虽然那人只是个小混混,但,却是她深爱的人。
      但没有人理会,所有人都陷入了疯狂,陷入了将压力透过暴力发泄的行为。最后警员赶来时,那个小混混已经被全校学生活活打死了。
      周铃雨哭得血从眼睛里流了出来,她嘶吼着要向所有人报复,接着不久后,镜仙的游戏便开始在学校里广为流传开来。
      从她的腹部里,发现了一块不属于她的上颚骨,根据鉴定,和香尸腹部中的下颚骨属于同一个人,那个人,便是陈老爷子。(有关陈老爷子的故事,请参看第一部之《碟仙》、《风水》)
      香尸的一切谜题全都解开了。
      她贵为一品诰命夫人,却以极为罕见的怪异方式下葬,恐怕最大的原因,便是将身体作为一个容器,封印住陈老爷子肢解的的上下颚骨。
      下颚骨封印在香尸肚子里,而她喉咙直至肩膀上那道骇人的巨大T字形伤口,正是放置下颚骨的地方。
      由于出土时周围群众进行过疯抢,陈老爷子的上颚骨从喉咙里掉了出来,然后又被施工队打入地基深处。
      直到颚骨的顶端有人自杀。
      至于那东西究竟又是怎么跑入周铃雨尸体腹部里去的,恐怕没有人能知道了。
      舒晓若醒来后,竟然失了忆,她忘记了最近一个月的一切,包括我的一切,看着去探望我的她,她笑得十分的灿烂:“你,是谁?”
      “算是朋友吧。”我淡淡答道。
      “很好的朋友吗?”
      “嗯。”
      她灿烂的笑容如同绝美的花朵,“难怪,我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事件总算是结束了。
      写出这本书,其实并不是为了记载自己的离奇经历,而是想对所有的在校生给个警告——不要毫不在意的玩稀奇古怪的灵异游戏。
      特别是镜仙的游戏。
      更不要在游戏结束后胡乱照镜子。
      因为谁知道,陈老爷子的下一块骨头,又或者比他的骨头更加可怕的东西,会不会就在你玩游戏的地方,正静悄悄的,安静地等待着你们的到来呢?
      世界上没有捷径可走,得到一些,就一定会付出一些。
      当你们在玩能够实现愿望的游戏时,或许,只是圆了一时的高兴,但,付出的,或许就是——
      你的命……。
      ——《镜仙》全文完
      作者注:贯穿本书全文的“香尸”事件是真实的,参考于《走近科学——香尸谜案 清代女尸散奇异香味》,有关部门对其进行过调查,文中基本上对调查文献进行了引用,并将其延展开来带入了剧情中。前半段真实,后半段纯属虚构,请勿对号入座。
    后记
      又到给书写后记的时候了,趁着赶稿的闲暇时间,便写下了这些东西。
      最近佣人不在,三餐突然变得很没有规律起来。总的来说,足够害得我每天都没饭吃,早晨食谱:米粉。午饭:迷茫。晚饭:继续迷茫。家里的狗狗也陪着我迷茫。
      呜呜,生平第一次有种殷切的期盼,召唤佣人回来。
      今天早晨又是吃米粉,吃得胃寡寡的。中午跑去吃了一大碗肥肠粉,胃倒是不寡了,但午觉的时候脑海里满满都是些莫名其妙的美食。
      不知为何,突然想起了大学时候常吃的那种巧克力。
      其实,我是颇为讨厌吃巧克力的。但是有一种巧克力我喜欢——布鲁塞尔的手工巧克力。
      布鲁塞尔一向都有巧克力之乡的美誉,一提到巧克力,大多旅游的人都会到最有名的Neuhaus巧克力店去,或许是因为那里的truffe很有名的缘故吧。
      不过在那个地方混迹了很久的我,当然知道哪里好吃且更实惠。
      比利时的巧克力商店之多,其他国家是不可比的,巧克力最早随着殖民历史从中南美传到欧洲,各国都对其有所贡献。
      比利时最大的贡献,是在巧克力里加了馅儿,叫做praline,或者truffle chocolate。比利时人爱吃巧克力是有名的,据说一个比利时家庭每年在巧克力上的消费,相当于在肉制品上消费的三分之二。
      那时候我在荷兰的西部留学,和比利时隔海相望。通常想吃巧克力的时候,就会坐一个多小时的免费餐船,再转两次Bus到布鲁塞尔,在隔了Neuhaus店右边大约五、六条街的地方,有个做手工巧克力的家庭小店,很温馨的小店,那里有我最喜欢吃的一种怪异巧克力。
      不知道那种巧克力的名字,但是样子和味道我还记得清清楚楚。那种刚做出来的巧克力还是流质的,味道没有太浓烈的COCO味道,不过那种巧克力的保值期只有三个小时,完全凝固后就很难吃了。
      往往我都会去那条偏僻的小店,买三十克左右的巧克力,然后再到附近的露天咖啡让要一杯比利时特有的hot chocolate。这种饮料其他国家也有,但是却和比利时是两种口味,配上流质巧克力,简直就是极品!
      现在想一想,都会流口水出来。
      有点想念自己的大学生活了,虽然清苦,但是却很有乐趣。每天忙碌的学业以及打工,让人没有闲暇充斥烦恼,无忧无虑的。
      其实最近不知道得罪了哪路神明,在我心情不好,烦躁郁闷,压力比较大的时候,又加上了食物中毒,于是从昨天八点起就开始又吐又拉的。直到把肚子里陈年累积了几万个日夜的东西都排泄完,整个人才虚脱的舒服了一点点。
      第二天要去成都给她买参考书。很好,总之睡不着,就七点多出发了。整双脚都在发抖,坐上车就吐,还好有先见之明,准备了纸袋。
      到了春熙路的时候,还不到九点。非常不错,没有人的春熙路空空荡荡的,别有一番诗意,如果肚子不是那么绞痛就更完美了。
      用丝毫没有力气的双腿走了几步,很快就见到了那座豪华的地下厕所。没有说话,大脑都不动一下,钻进去就去舒坦。舒坦了出来,还没迈出门,得了,又进去。这样前前后后的弄了几次,每次都是在洗手池前停下了脚步,洗手,向后转,找位置……
      一个小时后才勉强的从洗手间出来,已经十点十四了。艰难的走到文轩阁前将要买的书选好。走到收银柜一掏,不是这么衰吧,居然钱不够。得了,您给我收着,我去取钱。
      出了文轩阁过马路,到春熙路的另一段领了一百块,再跌跌撞撞虚弱的走回来。突然在文轩阁对面看到了一个硕大的牌子,顿时令我怒从心上起,恶向胆边生,气不打一处来的想冲进去踩馆子。
      原因无他,只是因为板子上写了四个不该出现的字——建设银行。
      得,老天爷您继续玩我吧,明知道我食物中毒了,肚子绞痛的冷汗直冒,居然还这么个气我法。好,我不屈不挠给您看看。
      取了书走出文轩阁大门,肚子已经痛到了极点,一看到貌似凸起物就想坐下去。抬起头看看,猛然间发现,要走到蜀都大厦那边赶Bus,对我现在的身体状况而言,根本就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实在太有挑战性了,不错,非常不错,我投降,我搭计程车。
      师傅,送我去百花中心站!
      刚上车,车也才刚起步没多远,就遇到了这年头城市里经常出现的优雅问题——堵车。靠,这车压根儿就没开出两分钟,一赌就赌了十六分钟。我在车上度日如年,冷汗不断的在冒,肚子就像随时都会炸开一般。
      得!我怕您了老天爷。我下车还不行?迅速丢了钱给司机,开了车门就往外跑,姿势之优雅,踩步之准确,实在可以当作屁滚尿流形象的教科书。
      没办法了,全线都堵,只有步行到人民公园前的车站那里。一步一步地向前挪着,不知道用了多久,我才走到,冷汗已经将全身都打湿了。还好,老天爷放了我一马,顺利地坐上公车到了百花,然后回到了温江。
      仔细想了想,自己居然一路上小命没挂在成都,基本上已经算是奇迹的一种了。
      回家后,女友很感动
      我摇摇头,轻声说,自己只是在默默地做着自己的责任。
      其实男友女友之间,并不是单单的有感情就对了,就能长远的下去的。
      在承认对方的时候,便同时承担起了照顾对方,在任何时候为对方着想的义务,就算对方无法理解,但并不表示自己便不用去履行自己的义务,这种义务并非是什么工作的压力、病痛等等因素就能抹去的。恐怕,这点是我最固执的地方。
      呵,扯多了,看来这次食物中毒貌似有点严重的样子。果然,生病的人很敏感,也很脆弱。
      再会温江的路上,突然想起了许多事情。
      突然发现,自己生病的时候,基本上都是一个人,一个人摆平的。
      因为父母都很忙。
      小学之前的事情不太记得了,初二时,在操场上玩,不小心被建筑工地的钢针刺透了整个左腿的骨头,流了好多血,白森森的骨头全都露了出来,我完全没有惊慌失措,很冷静的一跳一跳的出了学校,在温中对面的中医院检查。
      医生说很严重,要截肢,实在很可怕,我吓得立刻把我老妈叫了过来,老妈送我去老夜市的红十字治疗。针灸,上药,三个月。
      记得那三个月的生活实在充实的过分。因为当时住校,每天下午放学后都自己一个人一跳一跳得用一根拐杖走到红十字,治疗完后又一跳一跳得回家。
      父母为了培养我的独立性,再加上很忙,所以记忆里,自己的大病小病基本上是这样熬过来的。
      在这里要感谢一个人,去年已经做了贤妻良母的彭瑶女士。
      前年生日前几天,父母出去玩了,保姆回家了,留我一个人守屋。当时居然得了严重到诡异的重感冒,病得没办法出门,只好打德克斯叫外买,哪知道越吃越严重。
      朋友们有自己的事情,或许他们更相信像我这么独立的人,肯定有办法解决。
      只有彭瑶,她一挂电话立刻请假过来照顾了我好几天。那是我唯一一次生病的时候有人陪着。很感谢,希望她永远健康幸福。
      突然发现,这个世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忙,但忙自己的事情时,总是完全无法顾虑到他人,或许,我是个例外吧。
      朋友什么的生病的时候,不论再忙再累,都会跑过去做牛做马的照顾。生病的人总是希望有人陪,我一直都是自己一个,很能明白那种脆弱。所以,在对方最需要自己陪伴的时候,就算那天是自己事业的最后转折点,都会留在他们身旁。
      而自己呢?当自己真的病了的时候,很严重的时候,又有谁在身旁呢?
      每个人都有自己忙碌的事情,或许一个人的病痛,就是作为自由职业者的悲哀吧。
      作为男友的责任,作为朋友的责任,是我一直都固执的坚持的东西。我现在身在美国的,最好的朋友曾经说我很傻,很笨,说我的观念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呼,管它的,格格不入又怎么样。已经习惯了生病是一个人了,恐怕以后还会继续习惯下去……
      我不喜欢给别人添麻烦,所以病了,就一个人病下去。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和事业,没有人有责任放弃自己的东西去陪伴你,这就是我固执的观念。
      傻就傻吧,在意的人,很好的朋友,病了痛苦了,需要我的时候,不论我处在怎样的位置,无论当时的事业怎么转折,都会毫不犹豫地过去,守在他们身旁。
      而自己,病了就病了吧。只要不给对方增添麻烦,一个人,其实也不错……
      不过,恐怕,以后的病痛,都不会一个人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