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秘档案》


  • 作者:夜不语

  • 梭子
  • 内容简介
      永恒的生命,说来悬疑又奥妙,于是执着于它的人类,逐渐成为另一种妖、魔、鬼、怪……
      夜不语,一个聪明绝顶、博学的妖怪专家,以消灭妖魔为生,虽然他自身没有一点灵力,但他身边,却有个强悍帅气的妖怪仆人……
      镇国大将军的千金中毒了,带着价值百万银子的“败毒珠”,主仆二人喜孜孜的前往京城解毒,然而事情没那么简单,此毒非彼毒,却是可怕的“尸毒”!
      突然出现的大批行尸、死状异常的死者……一团团的谜雾,兜头罩向夜不语!而这一切的阴谋,竟是为了要他踏入陷阱……
    前言
      所谓“永远”……
      这本书,又是自己独自写序,想一想,似乎已经有两本的样子,没有找到替死鬼了。不过,再仔细想一想,就算找到替死鬼,似乎序自己还是逃不掉。
      最近翻相册,又看到了那张照片。那是七年前的老照片了,没有人,只是慌乱地远远照着夕阳下,朦胧的海面。背后被自己写满了丑陋的文字─西雅图的海港,是一个伤心的地方。
      曾经有一个女孩在大海前说爱我,也是那个女孩,她流着泪,哀求我不要离开。
      我不置可否地一笑,默然望着她那张哭泣着的脸。那张绝丽的脸,带着令人心碎的泪痕,却阻挡不住我那自认伟大的脚步。
      文字描述的是我的初恋,那时正是离开美国的时候。那个女孩从波特兰开车追我追到西雅图,我终究还是没有留下来。
      那年我十七岁,随着风中飘逝的,不但有自己的初吻,还有初恋……
      想起来,二十四岁的自己,似乎早就不存在那种就连手牵手都会脸红的青涩情感,脸皮也厚到就连长城拐弯处的城墙也不遑多让。
      有一年我爬长城,居然惊喜地发现自己脸皮还算是挺薄的,至少挂着那么厚的脸皮,还是能轻松地挤过去。(笑)
      说到长城,掐指算一算,前前女友已经不在很久了。
      诸位看到这本书的时间,再往后推一个月,就又到了她的忌日。这本书,就权当是纪念她的存在,或者纪念她的曾经存在吧。
      快有三年了吧?时间真的过得好快。记得那年的耶诞节,北京下着鹅毛大雪,她做完化疗,强迫我推着她去爬长城。
      那天居庸关的城墙特别巍峨,但是却很冷,冷得就像我心里的温度。她坐在轮椅上,静静地,用手抚摸着刻有“不到长城非好汉”的那块石头,催促我向上爬。
      我就真的向上爬了。每爬一段,就回过头,看她冲我挥手,露出甜甜的笑。这样缓缓爬着,越来越高,直到她慢慢地模糊在了自己飘雪的视线里……
      我买了两个同心锁,牢牢地锁在一起,又牢牢地锁在了长城的中段。
      本以为能牢牢地锁出一个永远,没想到“永远”没有捞到,就连“短暂”这个小小的奢望,也消逝在了手心中。
      哈哈,怎么写来写去,像是在写散文。不应该,不应该!
      还是照例说说这本《妖魔道》好了。
      总体上,这是一本很轻松,很速食的《夜不语》特别篇,如果要看作是前传也行。我前边写得很轻松,到后边写得差点飙泪,希望大家看得轻松些吧。虽然后边的剧情实在有点悲,算不得轻松两个字。
      不论学习还是工作,每一样都很累。能够放松的话,也希望大家能够多多休息。天气,又要冷下来了。
      下一个故事《宝藏》,我策划了很久。说的是一个特别的发现,让夜不语等人偶然知道了一个宝藏的存在,在寻宝的期间,发生了许多怪异莫名的事情。由于架构很庞大,为了避免出现《茶圣》那种潦草结束的情况,所以,暂定会连载三本的样子。
      肩膀好累,困了,洗澡睡觉。看看手机,居然发现一不小心就混到了早晨七点多,太阳都出来了。
      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开始羡慕笔下的夜不语那家伙了。他够有个性,也有条件施展他的个性。但现实中的人,又有几个能做到的?
      今年二月底,我去了一趟上海。原本以为十分坚强的自己,第一次感到了寂寞。
      虽然我喜欢旅游,喜欢背着背包到处走的感觉,但是,在那个拥有两千多万人的拥挤城市里,我却找不出一个想要见面,想要说话的人。
      那时我才发现,自己的皮肤、指甲、脚尖、甚至头发的末梢都充斥着寂寞的痛楚。只要是寂寞的,不论身旁有多拥挤,也不过是留在一个人的城市里。从前随意写下的这句话,没想到,居然,是真的……
    梭子一
      沉重的夜,滴滴答答的水声幽幽地回荡在这个小镇里,显得那么孤寂,也那么刺耳。
      在这个如死的黑暗笼罩的地方,低矮的房屋里没有一丝光亮,也没有任何声音。就连熟悉的打更人也不见踪影,整个小镇,犹如一片死域。
      狂风刮得很烈,夜空上没有飘浮云彩,但依然看不到星星或者月亮,四周游荡着令人压抑的诡异气氛,就像会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
      或者,有些事情已经发生了!
      死寂继续着。
      远处,终于隐隐传来些微可以打破沉默的声响。
      是人。
      一群人。
      一群携带着刀剑,全副武装的护卫。
      坐在中央马车里的主人,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淡淡的灯光,从六匹马拉着的大轿子里透出来,隐约勾画出这个主人的身影。
      窈窕的线条,长发,慵懒舒服地倚靠在椅子上。应该是个女人,而且,不会太丑。
      主人没有说话,护卫自然不会不识趣地打破这份略微沉重的沉默。几十人的队伍里,只有马蹄哒哒的声音,以及车轮转动时的闷响。
      离小镇越来越近了,马车开始慢下来。
      最前边的一个护卫猛地一拉马头,靠到轿子左侧的窗户旁轻声道:“小姐,已经到芙蓉镇了。现在人倦马疲,我们是不是应该先找个客栈稍微休息一晚,明天一早再上路?”
      那位小姐缓缓地用纤纤玉手抵住下巴,像是在思考这个问题,又像是什么都没有想,最后微微点了下头,算是应允了。
      那护卫在心里长长地松了口气。这队人马,已经马不停蹄地接连走了两天路,虽然是精锐,可是连番劳碌,就算是铁打的筋骨,也有点受不了了。
      他纵马上前,想早一步进到小镇里将客房订下来,随便把自家小姐住的地方打理一下。
      这位小姐毕竟出生在大富大贵、位高权重的家庭,什么贵族习惯都沾染了一点,但是最让人郁闷的,就是那种莫名其妙的洁癖了,如果不睡习惯的床、被褥、枕头的话,就会失眠。
      唉,出老大的远门,居然还在行李里带着闺房里的大床,这究竟是什么世道!一路上,可苦了自己这群护卫了。
      从长安城出发赶往益州,不算太远的距离,走了接近一个月,但却只走了不到一半距离。如果不是时间也消磨得差不多了,这位大小姐,恐怕也不会急急忙忙地要疯狂赶路。
      这么长时间,他没少惶恐不安过,如果那大小姐有什么三长两短的话,自己这群大老爷们儿掉脑袋倒是没什么,可就苦了家里的婆娘。
      眼看益州还有三天就要到了,虽然一直也没遇到过什么危险,但最好还是更小心翼翼才好。不是常有人说,暴风雨前的风平浪静,最是可怕吗?
      不知为何,今晚的他十分烦躁,那份烦躁的心情,甚至影响了胯下的马。自己的马名叫黑风,随着自己出生入死已经五年多了,真正的生死与共。他用手抚摸着马头,用力地皱着眉头,不知何时起,右眼皮就跳个不停。
      俗话说左眼跳财,右眼跳灾,恐怕,今晚绝对不会平静。
      思索间,已经到了镇口的木陇下,木陇顶上用红色的字体雕着“芙蓉镇”三个大字。那三个字在夜色里红得像血,带着阴沉沉的气息,整个小镇犹如一张狰狞的大口,静静地等待着倒楣的人,走进它的五脏庙里。
      有股恶寒袭来,他禁不住打了个冷颤,手紧紧地握着剑柄,用力咬下嘴唇,打马走进了这个气氛诡异的地方。刚一进去,黑风便人立而起,死也不愿意再往前走一步。
      都说畜生的直觉最是灵敏,难道,马儿也预感到了危险?
      护卫缓缓地将四周扫视了一遍,空无一人的街道,静悄悄的,没有一丝灯光透出的民居,一切都很平常。也不像有埋伏的样子。只是,总觉得这里有点问题……
      他毅然下马,往前走,在附近的一家人户前停步,犹豫了一下,然后敲门。
      并没有用太大的力气,但门却“吱嘎”一声,打开了。
      护卫有点愕然,现在早已不是盛唐时期,最近四处都兵荒马乱,盗贼遍地都有,如果谁还敢像从前那样夜不闭户,不是自己找死吗?
      有问题!绝对有问题!
      他从怀里掏出火折子,摇亮,就着黯淡摇曳的光芒,走进了房子里。进了大门便是桃屋,屋子中间的桌子上,还整整齐齐地摆放着早已没有热气的饭菜。有三副碗筷,看来是个三口之家了,可是怎么看起来,桌上的东西还没怎么动过?
      碗里盛着冒尖的白饭,就像在向自己传递着某种讯息。
      飞快地将整个房子搜索了一遍,却并没有找到任何人,心里不安的感觉更加浓烈了。
      他从鞘里抽出宝剑,又来到一家人户前,用力地踢开门,闯进去搜查了一遍,依然找不到半个人影。
      他不死心,继续找,接连找了十多户人,果不其然,这个偌大的镇子里没有一个人。
      见鬼!究竟出了什么事!为什么没人,镇里的人都跑到哪里去了?护卫感觉自己快要疯了,他拼命抱住头,想要将杂乱的思绪理清楚。
      难道,遇到大群的强盗打劫?不可能,房子里没有任何翻动的情况,而且里边的人,似乎都在悠然自得地干着自己手边的事,屋子里遗留下的东西,也正说明了这一点。
      但是,人呢?他们就好像在一刹间全部消失了,整个镇的人都消失了。而所有的一切,都保留在人消失时的一刹那……
      眼前的诡异状况,早已经超出了他的理解范围,这名护卫也当真了得,他转身就往镇口的方向拼命跑。
      不管这里出了什么事,总之,不能让大小姐进来。
      他飞快地在寂静的街道上跑出S型路线,眼睛隐约看到,大队伍拥着那辆华丽的马车穿过了木陇。
      情况危急,就在他要放声大喊的时候,一双僵直有力的手,狠狠地掐住了他的喉咙。
      护卫右手用力一挥,手里的宝剑微微一顿,便锋利无比地将那对手臂割了下来。飞快地回身又是一剑,这一剑,狠狠地刺进了身后那家伙的胸口里。
      果然是有埋伏,要尽快通知他们不要进来才对!
      他想要将剑抽出来,但却意外地遇到了阻碍,似乎被对方的骨头给卡住了。护卫抬起头,却看到了对方僵硬没有任何表情的脸。
      这是一个女人,应该还算得上年轻漂亮的女人。可是,就在这个女人身上,自己却找不到一丝人类应该有的气息。
      这东西,绝对不是人!或者说,现在的她,已经不能算是人了!
      那东西冰冷的眼神犹如狩猎者一般,护卫只感到一阵阵的恶寒,恐惧犹如潮水似地覆盖了大脑的每个角落,身体僵硬得再也没有办法动弹丝毫。
      对面的那东西张开嘴,露出了长长的獠牙,缺少了胳膊的手臂胡乱扭动着,这个在平时应该算十分滑稽的动作,现在却变得异常恐怖。
      是行尸……
      这是护卫最后想到的东西。下一秒,行尸的獠牙,已经深深刺入了他的脖子。
      那个已经变成行尸的女人僵硬地抬起头,接着,一群又一群,似乎有无数的行尸,连续不断地从阴暗的角落里,拖着蹒跚的步履,缓慢地走了出来……
    梭子二
      “小姐,到了。”丫鬟青儿轻轻说道。
      赵舒雅走下轿子,望着眼前高大的镇国府深深吸了一口气。这里即将是自己要生活一辈子的地方。
      虽然明知道一入豪门深似海,更需要在自己将来丈夫的众多妻妾之间周旋,会失去自由,会令自己痛苦。纵使明明清楚一千个、一万个不能嫁的理由,就算再让自己多选择一百万次,自己还是会嫁过来。
      因为,镇国府里,有一个自己必须要见的人。
      多少年了?她看着秋日街道上飘扬的梧桐树叶,忘了,早就忘了自己等待了多少年。不过,总算等到了这一天,终于又可以和他见面了。
      “小姐,老爷出来了。”青儿小心地打断了她的回忆。
      赵舒雅微微一笑,摸着自己扎得整整齐齐的头发道:“青儿,我的样子会不会很丑?”
      “当然不会,小姐永远都那么年轻漂亮。”
      “真的?”明明知道那张口里会说出的答案,她还是不由得安心了许多。现在的自己很漂亮,他一定会喜欢的。
      缓缓地抬起头,如繁星般闪亮的眸子里,已经映照出对面的人影。最前一个,便是当今的镇国大将军,也是自己将来的丈夫。
      幸福?自己会幸福吧!不管怎样,总算是能再见到他,总算是能永远待在他身旁了。
      笑容,如同春天盛开的花朵,慢慢地洋溢在脸上。她带着倾国倾城的绝丽风姿,迎了上去。可是又有谁知道,自己的笑容,仅仅只是为了他而绽放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