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中兴》


  • 作者:林中小舞

  • 第三十三节 红颜有时不薄命

  •   宁巧为什么会在这里?这是朱云天的第一个疑问。第二个疑问是,宁巧现在是什么身份。人质?不太像,看她的表情,只是有些不开心,看不出有什么被软禁的迹象。同伙?妈的跟个坏得流水的老头子合起来骗我?在胡思福面前,她有这么聪明吗?也不像。第三个疑问是他的私人问题:被我搞了一通,她怀孕了吗?
      小算盘心里一打,一年多了,身材还是这么苗条可人,肌肤雪白如玉,仍仿似处女时的模样,看样子没怀上。
      谢天谢地,没给我生个逆子出来,不然她把我亲生儿子调教成未来的大仇人可就糗大了??电视剧里成天演这个,当妈的训练儿子习武长大了去找负心的爹报仇。这家伙整天算计别人,所以不管什么事他也怕别人算计他,连十几年以后的事情都想到了。
      此时的宁巧坐在床边,以手抚眉,在想不知名的心事,完全没有看到窗外的朱云天。似乎她现在对外界的一切都不关心,活在她自己一个人的世界里。
      最近老子不是一般的倒霉。朱云天感到头痛难忍,晃了晃脑袋,动了动脚板子,突地瘫软在屋檐下。大帅晕了。
      胡思福得意的望着他,颇有一种征服的满足,当年在研究所做教授,他没少被自己的领导整得死去活来。现在,他可以玩弄别人于股掌之间了,发觉这种感觉确实比较的爽。
      朱云天被抬回了红巾军的议事堂,揉了揉人中,又免费奉上了一杯茶,喝了几口,才喘上气来。这时他说话已经底气不足了,觉得自己为人鱼肉,而人为刀殂。他任人宰割,毫无还手之力。
      “怎么样,这女孩跟你很熟吧?”胡思福笑咪咪的,鬼知道他心里想什么。
      “妈的你想怎么样?”朱云天反问道。目前有一件事他还不清楚,这些人是不是知道自己强奸了宁巧。
      胡思福一使眼色,有人拿过来一张纸,递到朱云天手里。上面详细写了他谋划杀死朱元璋的全过程,行动日期都准确无误。还有林光魏和刘德的死,都是他叫手下干的,几乎每一个细节都没有漏掉。
      “呵呵,如果这张纸被这女孩看到了……当然,也许她早就知道了。但是如果她拿着这张纸去找到徐达、汤和那帮朱元璋的结义兄弟,你猜会发生什么事情?”胡思福终于说出了一句人话,这是他准备压在朱云天身上的第一个宝。
      还好,这狗日的没长千里眼,没看到我跟宁巧的床上事,但事情已经够严重的了。朱云天心里拧成了一个肉疙瘩。不过他还是要嘴硬一番的,“这纸没什么用啊,我不承认,你又能奈何?而且我可以杀了徐达和汤和。”
      “我知道,但是你签上自己的名字,再摁上手印就可以了,到时即便那两个笨蛋死了,我也可以让天下人都知道这件事,顺便告诉你,朝廷随时也有可能知道你是怎么弄死札朋的,嘿嘿,你不希望我们之间发生这种不愉快吧!”
      这才是最致命的关键所在,胡思福不可能不拿来利用一下。
      朱云天彻底没招了,“妈的,我算服了你了,老大爷,你牙都快掉光了,咋就这么聪明呢?!我认输,签字画押,来吧!咱们从今儿起……结盟了!”
      “痛快!拿笔来!”胡思福来了精神。
      “慢着,这个女人怎么办?”朱云天不放心的问。
      “呵呵,那就要看你的表现了,如果我们合作愉快,我会替你杀了她的。”
      “喔,这样好,这样好……”朱云天心里一阵绞痛。这番话纯属机械的说出,没经过大脑。
      签了字,画了押,胡思福笑逐颜开的请他吃饭。饿了他三天,每日只是一碗清水,一小块拇指大的馍头,外加一小盘腌臭了的咸菜,已经让他饥肠鹿鹿,到了崩溃的边缘。见到满桌子的鸡鸭鱼肉,香喷喷的美酒,最流口水的是还有两位半裸身体的美女相陪,在后面为他捶肩。朱云天就像突然从地狱飞到了天堂,只是三天,但对他而言已经是久违了的感觉。
      “小孩,跟着我混,爽吧?你看有鸡吃有酒喝,还有女人玩。如果你有兴趣,吃完饭就带着她俩去爽一把吧。”胡思福把他当成自己的小喽罗了。朱云天不理他,只是点着头,张着大嘴猛吃一气。
      酒足饭饱,他左右手各领一个将两个古代妞拉到隔壁的房间大干一场,直到库存的火药发射干净全身直冒虚汗才善罢甘休。俩妞并非青楼女子,不知是红巾军从哪儿雇来的,身段容貌虽好但床上功夫极差,只晓得闭着眼睛瞎叫:“疼,好疼啊!”
      “奶奶的,疼死你!”朱云天挺着屁股玩得更来劲。
      胡思福放他回去之前,对他下了第一道命令,让他回到濠州立马给皇帝请旨,谎报军情,就说江浙省内妖人甚多,请大都拔派军马前来协助当地的驻军围剿。等军队行至滁州地带,红巾军自会冒充白莲教袭击元军,引起朝廷对白莲教的痛恨,彻底搞掉韩山童。
      “我靠,你跟姓韩的有仇?这么急着要弄死他?”朱云天不太理解,这厮有多大的把握,可以保证红巾军不会被元军的精锐部队吃掉?要知道那些蒙古人并不都是吃干饭的,还是有不少能征善战之将的。
      胡思福自信的说:“你放心好了,我了解元军的战斗力,他们和美帝国主义一样,都是纸老虎,另外,免费告诉你一个消息,我刚得到的探报,韩山童在河北正式竖旗谋反了,自称小明王再世,取了个名字叫黑巾军,哈哈。”
      这个消息并没有让朱云天惊讶,自从威虎堂被他灭了之后,这一天早晚都会来到的。他感到有趣的是姓韩的这农夫真是死板,既然有人盗用了你的名号,干嘛还纠缠于什么“巾军”呢,用个“黑”字多不吉利!哎,人哪,怪不得他当了不到一个月的山大王就被灭了,心眼确实不多。
      “嗯,一定照办,我负责把元军给你调过来,至于你们能否成功,就不关我的事了。”
      “呵呵,当然。不过,你别想耍诡计,不然我随时可以杀了你,我有这个把握。”最后,胡思福冷冷的说,这时候他露出了一种冷酷无比的表情。让人觉得他杀个人就像踩死一只蚂蚁般的容易。
      胡思福给他的这个任务倒是提醒了朱云天,他心中生出了一个大胆的计划。要借此把红巾军全部干掉,顺便再削弱一下元军的实力。危险是肯定的,万一被这老不死的教授知道,自己难逃被他追杀的下场。
      妈的,为了长治久安,拼了。朱云天被蒙上眼罩,由一队红巾军士兵送出了陈乡里,扔在了皇觉室山下。当他看到熟悉的已经被烧成一片黑炭的皇觉室时,突然想起了宁巧还在胡思福的手中,心中生起了一股怅然之情。那天晚上的温情时刻,每次想起都令他神经衰弱,这是他长这么大做得最衰的一件事。他对不起宁巧。
      救,还是不救?怎么救?难道要把这楚楚可怜的美人杀人灭口……
      钟离村一千村民被屠杀的那天晚上,宁巧拖着失贞的身子跑到了濠州城的护城河边,缩在城角,抱着腿一直睡到了公鸡打鸣。村子被人全灭了,当时她并没看到。她一心一意要逃离永安乡,逃出濠州,去找一个安全的地方,做暂时的歇身之地。
      怀着报仇的念头,她四处打听起义军的消息,想求助他们的力量去跟朱云天对抗。但到处都是流民和乞丐,没人敢回答她的问题??有人怀疑她是官府的密探,特到民间来试试口风,如果有谁说知道起义军在哪里,说不定当场给砍了。
      1343的冬天,她终于从路人的闲谈中得知,一个姓朱的汉人在濠州官府当上了军官,势力大得惊人,手下皆是能人,兵士众多。那就是我的仇人了!他爬得可真快!宁巧咬着牙,蹲在河边洗了一把脸,露出了本来的漂亮面容。她一直靠要饭生活,多亏了人们见她是女流之辈,常多施舍她一些饭菜。对着河水梳理着长发,她忍住了泪水,一个劲的告诫自己别哭。
      “你会手刃仇人的!”她对自己说。
      她记得朱元璋跟几个和尚有过来往,于是便去了皇觉室。那里焦黑的断木残梁和荒芜的山顶让她更加断定,自己的弟弟死得很惨,绝不是朱云天轻描淡写说的“我没有责任”那般轻巧。这个骗子,魔鬼!她遇到了两个白莲教徒,神色慌张向北逃窜,从他们口中听到,威虎堂也被朱云天剿灭了,下一个计划可能就要杀掉小明王。
      “他太可怕了,他想要干什么,他到底是谁?”每一个孤独寂寞的夜里,形只影单的宁巧躲在田野或者树林的避风处,半睡半醒,她就无数遍的这样询问。对于一个刚成年的女孩子来说,这样的问题过于沉重了。
      她试图通过这样一种无聊的方式,找到这个年轻男人身上蕴藏着的“密码”,去解开所以疑问的答案。直到最后,她发现朱云天已经深深的印在了她的脑海中,无时无刻都忘不了他。她忘不了她的第一次,那种感觉让人痛苦,让人愉悦,让人铭记一辈子。
      那个人兴奋的脸,眉头上的汗水,发紧的股肉,高潮时全身的颤抖,猛烈的抽动和激烈的喘息,每次想起时,她仍免不了要心跳加速。可他还是她的仇人。
      “他是我的仇人,我要让他付出代价!可我为什么还这样想着他?甚至在晚上找地方睡觉时,最想知道的事情却是他正在干什么?”
      这种感情,宁巧无法参透。她理解不了自己,就像我们每个人都无法看到自己心底的秘密一样。
      血海深仇!却也是沉甸甸的惦念!
      春天来了,她没能走出濠州的地界。江浙地区爆发了大面积的蝗灾,庄稼变成了黄色的虫类的海洋。人们束手无策,眼睁睁的失去了土地,接着就是成千上万的人被饿死,骨瘦如柴的尸体被乡亲邻居们扔到案板上,剁成一块又一块,再扔到沸腾的锅里。元未的农民们用一种最原始的兽欲意图维持自己的生命。人吃人的社会原来是这样的简单:粮食没有了,人就开始吃人。只需要这一个条件,就足够了。
      路边,野地里,水沟里,到处是白骨,已经不可能再发出臭味,因为死者身上的任何一丁点的纤维组织都会很快进入活着的生物的胃里,连腐烂的机会都没有。当时朱云天正忙于挑动札朋和撒里不花的内讧,根本没心情注意这一幕残绝人寰的大惨剧。
      这家伙的哲学是:别人爱咋爱滴,我只管我自己。
      每个人连自保都来不及,在这种情况下,没人愿意再给宁巧饭吃。一开始面对她乞求的目光是善意的驱逐,逐渐的,不耐烦的人们对她恶言相向了,骂她,用石头扔她,打她,威胁她不要再出现在他们的家门口,否则就要轮奸她,先奸后杀。宁巧害怕了,她对人世感到了绝望,几次想自杀,可当她站在河边,抱着石头要走下去的时候,一帮皮骨包头的人流着口水,瞪着贪婪的目光盯着她。有人还急迫的对她喊:“喂,不要死在水里好吗?那样鱼会吃了你!反正都是个死,你就在树上吊死吧!”
      这些人想在她死后吃了她。宁巧一阵恶心,突然坚强起来。她扔掉石头,长吁一口气,冷冷的甩了他们一眼,走开了。
      她还要继续活着,但已经没有了路费,没有了力气,无法走向更远的地方。她痛苦的想了一夜,决定把自己卖给青楼,争取能够活下来。这是没办法的一招了。
      只有活着,才能报仇!为了报仇,所有的东西都可以丢弃。而且,她的身体已经被仇人夺走了,再也不值得珍惜。
      她就近去了怀远县城,凌晨的时候跳到河里洗了一个澡。河边全是白骨,她感觉就连河里的鱼都想吃她的肉,许多鱼在咬她的脚。她只好草草冲了一遍,爬上岸来。她精心的梳理了头发,打扮了一番,对着河水一照,还算满意。
      当她走进青楼的大厅时,所有的男人和女人都为她惊叹。
      “好一个超凡脱俗的仙女!”
      宁巧抬头一看,青楼的老板娘笑吟吟的摇着一把扇子,站在二楼的楼梯口,居高临下,用鉴赏的目光看着她。老板娘那老练的目光一看即知,这种女孩都是迫于无奈才会从事妓女行业的。所以,她这个老算盘当然会借机压低价钱。
      “您看,我值多少钱?”宁巧开门见山,这份直爽干脆让见过不少大世面的老板娘吃惊不小。
      “呵呵,姑娘,这儿不是说话的地儿,你随我上楼来,妈妈和你慢慢聊。”
      宁巧被领进了一间挂着红灯笼的大房间,里面装饰得金碧辉煌,跟街上和乡间尸横遍野的情景形成了极为鲜明的对比。老板娘牵了她的手,让她坐在一张贵重洁净的桌子旁,先让人给她做了一份可口的饭菜,换了一身合体的艳丽的衣裳,又全身上下打量了一遍,才不紧不慢的道:“姑娘这身子骨,啧啧,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等妖娆的面相,那些男人们见了,还不得给迷死呀。”
      宁巧脸上浮上红晕:“妈妈夸奖了,您还是为我这贱身开个价吧。”
      老板娘眼睛滴溜溜的,围着她转了一圈,刚要开口说个超低的狠价:5两。门突然被推开了,一个半截胡子的老头带了两个保镖走了进来。老头色眯眯的笑道:“姑娘可是无价之宝,10万两也卖不得!”
      那个老头就是红巾军的首领胡思福,来自21世纪中国地理研究所的在职教授,不幸来到了古代混得好歹也不赖,黑帮社团被他经营得生财有方。这座青楼幕后的真正大老板就是红巾军。
      这天也真是巧了,胡思福本来在定远附近,带了一小帮人坐山观虎斗,看朱云天怎么演戏耍弄那两个蒙古傻瓜。看了半天最后搞了个和平演变,朱云天就把札朋和撒里不花收拾了,俩人各没什么脾气撤兵回家,丝毫没什么自相残杀的好戏上演,胡思福大失所望。这时管志和韩海两位城管出身的社团领导提出要抽空视察一下妓院的业务,顺便免费爽一爽,胡思福春心大动,这就跟着来了怀远。
      一进妓院,就听到管帐的报告说新来了一个绝色女子。三个人急匆匆上了楼,在门外舔破了窗户纸偷看,发现正是朱元璋的姐姐宁巧。红巾军在调查朱云天的所有资料时,曾弄了一幅宁巧的画像,故而一向记忆力很好的胡思福教授一看就认出来了,这可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啊,机不可失,失不再来!赶紧推门而入。
      胡思福说:“姑娘何故轻贱自己?天下之大,难道就没有姑娘吃饭的地方,非要到这里来苟且容身,轻贱自己?”
      宁巧微微一笑,做了个揖:“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儿,小女子走到这一步,也算命中注定,上天驱使,这位大爷无须过于在意。不知大爷有何话要说?”她不想跟这种富贵之人多费口舌,因为在她现在的心目中,凡是有钱的男人都和朱云天一个德行,都是奸货!只能被利用,万不可以诚相待。
      “哈哈,姑娘说的是,命中注定。那我也要借这四个字告诉姑娘,你不需要在这种地方卖身求生,也一样有你的一份天地了。因为我知道姑娘是谁,更加了解姑娘最想做的一件事是什么!”
      宁巧的脸色变了,骤然间蒙上了一层银霜,“大爷到底是什么人?”
      “此地说话不方便,姑娘何不跟我来呢!”
      他把她带到了红巾军的总部,先带着她参观了一番正在加工制造的火枪、火炮,炫耀了一阵子它们的威力。这人什么都好,就是这点不好,喜欢向女人展示自己的实力。可怜一向精于女工、对兵器毫不在行的宁巧被他强拉硬拽忍着头痛听了一整天的火星语言。之后才说到了正题上:合作。
      胡思福告诉宁巧,红巾军成立的目标就是要推翻元朝,现在朱云天是官府的走狗,自然也是红巾军要打倒的对象。
      “你想让他死对吗?”
      我想让他死吗?想让他死吗?听到这个问题,宁巧心中方寸大乱,无法回答。她恨朱云天,这种感觉非常强烈。她一心要想着报仇,这种感觉目前主宰着她的意识。但她唯一没想过的一件事情,就是这个仇应该怎么报。
      假使有一天我捉到了他,应该怎么处置他?她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但唯独没想到“死”字。
      不过,在胡思福面前,她还是点了点头。这好象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那就好办了,我们的合作很简单,你就住在我这儿,什么都不用做,每天有吃有喝,还会给你银子买衣服穿。有了适当的机会,我会把你的消息透露给朱云天,我相信,他一定会上当的。”胡思福狡黠的说。
      宁巧忐忑不安的问:“他为什么会上当?”
      胡思福大笑:“因为他一定也想让你死!所以,当他知道了你在什么地方后,一定会赶过来,到时候……”他做了一个掐脖子的动作,脸上凶相毕露。
      “他也想让我死?……”宁巧喃喃的说着,思绪不知飞去了哪儿。看到胡思福凶残的动作,她突然打了一个寒噤。
      从此她在红巾军的军营中长住下来,果然如胡思福所说,专门为她在慧安置了一座小院子,有人为她站岗守卫,每天为她送可口的饭菜。但没人随便打扰她。胡思福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警告手下,想打炮时不要打她的主意,违令者就让他变成太监。这一招确实灵,大部分中国男人宁愿死也不想变成太监的。
      这一住就是半年多,因为红巾军的总部地址一直移来变去,灵活机动的躲避着官府的耳目。所以她并不能经常在慧安见到胡思福。当朱云天被带到窗前,透过窗棂的缝隙向里面注视时,她并没有发现他。
      事实上她也无法看到朱云天,窗户的缝隙很小,位置又隐蔽。这都是胡思福早就设计好的。
      否则,她一定会不顾一切的冲出去,虽然不知道冲出去之后应该做些什么。